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雅财采〔2021〕20号)

雨城、名山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市级各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全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8号)

 

 

 

雅安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9日


川财规〔2021〕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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