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推动各镇街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度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解读如下:

  考核是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更好发展的动力,随着养护体制的改革,需要有新的考核办法来推动改革的实施,同时随着考核办法的印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额度提高,将极大的促进管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对现有的管养机构及管养实体进行完善,管养水平将会有极大的提高。

  一、对考核办法进行了总体明确

  考核办法设立了总则,依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平度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对平度市范围内的农村公路进行考核,各镇街作为考核对象,坚持近期重点与远期规划相结合、过程监管与成效考核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镇街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同时明确了交通运输局及各镇街的工作内容。

  二、明确了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核内容包括农村公路机构管理、长效管护、应急保障等方面。各镇街要力争创建“畅、洁、绿、美、安”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

  三、明确了考核方式及计分方法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成立考核组每季度对农村公路进行考核,各公路站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对考核得分计算方式也进行了明确,市公路中心季度综合考核分数占60%,公路站每季度三个月检查考核的平均分占40%。

  四、对补助资金及拨付进行了明确

  县道日常保养经费由市财政全额负担,按照道路每年每公里10000元,桥梁每年每延米100元,隧道每年每延米110元。乡村公路管养经费由各镇街财政负责,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为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桥梁每年每延米100元。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拨付,80分及以上且位于全市前10名的评定为优良,补助资金全额拨付;80分及以上未位于全市前10名及80分至70分评定为中,补助资金按80%拨付;低于70分评定为差,补助资金暂停拨付,整改合格后,补助资金按70%拨付。连续2个季度考核低于70分,停止拨付本季度市级补助资金。同时对奖优罚劣也进行了明确,考核前三名按照5:3:2比例奖励本季度扣减资金的60%,其余优良镇街均分本季度扣减资金的40%。本季度优良镇街数量少于三个不进行奖励,少于七个只奖励前三名,剩余的扣减资金转到下季度扣减资金内。为了将补助资金切实用到实处,又设定了六种停止或核减市级补助资金的类型。

  随着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绩效考核办法的不断健全,养护补助资金额度的大幅提高,将极大推动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同时随着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压实各级路长管理责任,健全巡查机制,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将呈现更好更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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