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高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亮点解读

敬老孝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老涉及千家万户,是重大的民生事业。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和大力推动下,我市制定了《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立法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从法律法规层面正式确立了养老服务的法律地位,使养老服务在社会发展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审议修改过程、主要内容特点和贯彻实施措施。

高标准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人均用地不少于0.3平方米

《条例》共10章72条,分别从规划建设、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和明确规定。

在规划建设方面,《条例》根据我市人口老龄化实际情况,在山东省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提高,明确提出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3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同时,要求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未配套建设或者建设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

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政府每年免费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

《条例》第二条明确,“本条例所称的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安宁疗护等服务。”

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托养服务、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日常生活服务;(二)家庭护理、保健指导、医疗康复、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三)关怀访视、情绪疏导、心理咨询、生活陪伴等精神慰藉服务;(四)安全指导、紧急救援、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安全保障服务;(五)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文化教育服务;(六)其他适合居家老年人的服务。”

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托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配置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推动社区实现下列养老服务功能:(一)合理布局助餐点,采取集中供餐、配送到户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二)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采取上门服务、日间托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三)综合利用社区文化、体育、教育、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四)采取上门探视、电话询访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关怀访视、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服务;(五)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接收和处理老年人的服务诉求;(六)其他形式的养老服务。”

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养老机构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下列养老服务:(一)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集中住宿、膳食营养、生活起居照料、洗涤与清洁卫生、室内外活动等生活照护服务;(二)建立健康档案,宣传日常保健知识,并按照养老服务合同提供疾病预防、药物管理、医疗康复等日常健康服务;(三)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支持等精神慰藉服务;(四)提供适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等服务;(五)根据老年人的需求,为其近亲属日常关注、探视老年人提供便利;(六)其他适合老年人的服务。”

另外,《条例》还明确了政府要为老年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包括:(一)为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二)推进落实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三)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给予适当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四)对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每月给予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五)对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补助;(六)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老年人提供适当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七)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2022年失能特困老年人 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2年,我市将紧紧围绕《条例》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供给结构,创新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具体包括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访率达到100%、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等目标。

(临报融媒)

 

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