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发布《南充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


近日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获悉,市人民政府发布《南充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防火命令》),确定我市2022年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划定了森林防火管制区,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

据悉,2021年12月18日,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根据有关规定和省上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起草了《防火命令》,并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意见。

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发布的《防火命令》共分9个部分,确定了森林防火期:我市2022年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划定了森林防火管制区: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适时发布禁火命令: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严禁携带一切火种进山,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生产用火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提交用火申请;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火险等级和区划等情况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扑救队伍做好扑火准备;强化宣传教育:各地有关部门采取在当地主流媒体平台开设“森林防灭火宣传”专栏、人员密集区域滚动播放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和村村通广播等多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全面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各地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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