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东政发〔2013〕10号)、《关于实施大学生百千万聚才计划的意见》(东人社发〔201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就申报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领企业范围
我市吸纳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已满3年(自2013年起与当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二、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吸纳本科以上毕业生数量享受每人10000元补助。
三、所需材料
(一)《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申请表》(附件1);
(二)《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
(三)《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主体资格承诺书》(附件3);
(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和原件电子版。(留学人员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2年1月1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开发区管委会B座107办公室。
咨询电话:8325337。
附件:1.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申请表.docx
3.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主体资格承诺书.docx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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