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7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10日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pdf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崂山区“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23:17:56
机器人消费上新 具身智能开启美好生活
未来五年,安全应急装备产业这样发展
总体平稳 向新向优--透视前7个月国民经济数据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已占A股公司总数三成
我科研人员实现单批次从公斤级稀土矿渣中分离提取158微居里铅-212/铋-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