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构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通知

渝人社〔2021〕45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经济运行局、财政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健全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0号)精神,决定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构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坚持扩容与提质并重、均等与精准并举,持续巩固提升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为减少失业、促进就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通过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均等化的就业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多元化的就业服务供给全面拓展,标准化的就业服务功能全面覆盖,精准化的就业服务经办全面落实,专业化的就业服务能力、智慧化的就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全面夯实,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就业服务的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就业失业管理覆盖面。切实承担全市劳动者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职能,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畅通就业失业登记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实现失业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就业登记、社保登记、用工备案登记同步办理。发挥大数据比对和基层工作人员、劳务经纪人作用,采集全市2000万户籍劳动力和100万市外来渝常住劳动力信息,动态更新劳动力就业失业、求职意愿、技能水平、培训需求、参保缴费等方面信息,分类形成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人力资源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针对性开展就业服务。

    (二)提升免费招聘匹配服务供给量。加大招聘信息归集力度,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依托现场经办、电话服务、网络登记等渠道全方位采集岗位信息,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先审核后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完善岗位信息免费发布机制,扩大公共招聘网、重庆就业网岗位信息覆盖范围,开设线上零工信息(灵活就业)专区,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通过显示屏、宣传栏等及时发布岗位信息。拓展深化“重庆英才·职等您来”网络直播招人招才公共服务,开设直播分中心收集全国优质岗位,打造网上人力资源市场,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岗位获取、简历投递、职业指导、视频面试、电子合同签订等“一站式”服务。

    (三)提升重点群体重点企业就业帮扶主动性。强化对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完善重点群体主动服务机制,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捕渔民、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建立就业需求档案、个人服务台账和动态调整机制,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对有需求的服务对象,至少上门1次,提供1次职业指导、1次政策落实、3次职业介绍等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提供开业指导、创业辅导、融资孵化等服务。搭建企业用工调剂平台,提高供需匹配度,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化的人力资源需求,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设立联络服务专员,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指导企业稳岗,提供就业帮扶。

    (四)提升职业指导科学性。根据服务对象的就业需求,将职业指导贯穿于服务全过程,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职业指导。打造职业指导“云课堂”,开发职业素质测评工具,免费提供求职技巧、简历诊断、岗位分析等常态化线上职业指导服务。举办大学生职业发展论坛,组建职业指导师服务团,开展“职引未来”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系列服务活动,提供精细化线下职业指导服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职业指导,并设立专门的职业指导室,采取坐班制、预约制等方式,探索建立街道(乡镇)、社区(村)职业指导咨询点,帮助劳动者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提高招聘针对性和成功率。

    (五)提升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强化就业导向,实施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项目制培训,动态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加强数据开发应用,提供岗位匹配、就业推荐等服务,促进培训就业联动。宣传推广“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加大职业培训券运用,建立职业培训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深入实施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智能+技能”高新技能人才新职业培训,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推动“乡村创业领雁训练营”常态化开展,打造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新职业培训示范机构和示范项目。加大培训评价标准规范、课程资源开发力度,加强师资培养管理,应用人脸识别、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确保培训质量。

    (六)提升人力资源综合配置集约度。全面升级“一库四联盟”,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全员信息库和专项信息库,组建就业服务联盟、人力资本联盟,完善创业联盟、培训联盟,打通就业、培训、社保、人才、劳动关系等人力社保系统数据,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和“公共+市场”手段,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数据生成、更新、运用、联结机制,推动全市人力资源与就业、创业、培训资源有效对接,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缓解“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结构性难题,推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七)提升重大任务专项服务保障力。对标成渝双城经济圈国家战略,深化川渝就业服务协同,共建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共享求职用工、就业监测、重点群体就业等大数据信息,共同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结合重庆“一区两群”布局,建立对口联系帮扶机制,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就业帮扶行动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园区、进人力资源市场”五进活动等就业专项活动,就近就地为劳动者提供分级分类就业服务。

    三、保障措施

    (八)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持续巩固市、区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能职责,不断拓展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功能,健全完善覆盖全民、辐射全渝的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区县要统筹优化现有服务场所,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功能细分,因地制宜建设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或分时段分区域共享同一市场,到2023年底,各区县至少建立1个规范化零工市场,政府支持的零工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相关支出,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街道(乡镇)要按照就近就地原则,推广“家门口”就业创业模式,引导服务力量下沉,打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超市,探索建立零工驿站。社区(村)要优化人员结构和点位布局,将就业服务优先纳入社区工作者工作内容,探索设立流动就业服务工作站,建立健全“15分钟就业服务圈”。每年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每两年认定一批充分就业街道(乡镇)、社区(村),力争创建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城市。

    (九)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建设。定期发布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健全完善“三级四同”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编印经办服务指南,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试点。持续加强就业系统行风建设,开展就业服务“快办”行动,推动“打包办”提质、推进“提速办”增效、推进“简便办”挖潜,探索建立“预约办”“上门办”“提醒办”“延时办”等创新服务。建立就业服务评价体系,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每年对就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对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

    (十)强化就业创业载体示范引领。统筹整合就业创业资源,大力培育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基地,发挥基地辐射带动、帮扶援助作用,建设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载体,将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倾斜。到2025年底,在全市培育100个“双更”就业基地,打造“公共+市场”就业服务“双引擎”。持续实施“渝创渝新”创业促进计划,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促进创业孵化基地提质增效,打造全生态、专业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达到120个,创建4个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十一)强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创新。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流程,支持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集聚优势资源,打造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推动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服务提质增效,满足多样化需要。

    (十二)强化就业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就业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及专长提供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开展合作。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培育社会化就业创业服务志愿队,面向社会吸纳一批就业服务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等,设置在线咨询平台,深入社区、园区、高校、企业,开展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

    (十三)强化智慧服务体系构建。推广运用重庆智能就业平台,提高智能推荐、智能引导、智能匹配、智能客服等智能化应用推送精准度,实现就业政策和服务事项“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推动就业服务向移动终端、自主平台延伸,实现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线上服务全覆盖,公共就业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建立就业形势预警平台和就业大数据中心,对全市重点业务数据、各级服务经办实施日常监测,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信息精准到人、实时动态更新,及时预警可能出现的失业风险。

    (十四)强化专业人员队伍打造。建立职业化公共就业服务队伍,每年轮训1遍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工作人员,每年开展1次专项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大力推行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等相关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团队。建立专业化职业指导师队伍,建设职业指导专家库,举办职业指导模拟大赛,到2025年底,建成职业指导工作室10个。建立多元化创业服务队伍,组建创业导师服务团,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咨询问诊等创业服务。

    四、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就业服务的重要意义,将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构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作为推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工作创新,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要建立工作研判机制,定期调度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取得工作成效。

    (十六)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就业促进法》要求,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服务力量确有不足的区县,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对运用就业补助资金购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实行指导性目录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可购买的服务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加强绩效执行监控,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十七)维护良好秩序。健全就业服务领域法规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措施,强化市场监督,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通过日常监督、专项行动,及时查处黑中介、虚假招聘、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诚信积分制”,对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中发现的诚信、违规行为进行积分评价,强化日常管理、提升执法效果、实施差异化管理,开展全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十八)广泛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全媒体平台,宣传提升就业服务质量的创新做法,推广优秀服务项目,挖掘优秀就业服务案例,选树优秀基层就业服务工作者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就业服务理论和模式、服务技术、职业分析预测等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区域交流合作,引领就业服务创新发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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