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2日 星期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崂山区中华蜜蜂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崂山区中华蜜蜂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崂山区中华蜜蜂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蜂业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全国乡村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各级农业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和群众意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聚焦大力弘扬新时代崂山创业精神,坚持以突破南提北进、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为总抓手,以用好特色资源优势、扩大规模、打通三产融合“痛点”为着力点,“十四五”时期,充分发挥政策扶持、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引导促使创业人、带头人致力于“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中华蜜蜂(简称中蜂)产业,逐年大幅度增加养蜂和中草药种植户数、蜂群和蜜粉源数量、蜂产品和中药材产量,通过强化现代化产业建设,加快打造精致高端品牌、创造优势特色产业效益、促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到2025年,力争建成全省乃至全国主要的中蜂良种繁育基地、成熟蜜基地、崂山本草种植基地;力争实现三产融合、药食疗融合、农文旅融合发展,建成全省乃至全国产业链条最全、技术最先进、现代化程度最高、产品种类最多、价值最大的中蜂产业集群;力争获得“三品一标”“名优特新”农产品、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等认证,培育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放大特色农产品优势。通过“三个力争”,确保崂山蜂产品优质生态价值实现,中蜂产业做强做优做大,成为崂山又一特色富民增收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中蜂产业高质量发展“四大联合平台”

  按照“扩大规模、提升品质、全链开发、融合发展、做强品牌”发展思路,坚持“共建、共享、公平、互惠”的建设原则,搭建数字化、智慧化、信息化现代监督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崂山中蜂产业现代化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1.搭建“养殖+监管”平台。大力鼓励和支持组建专业合作社、团体合作组织和标准化智能养殖场、示范园区、家庭农场建设以及蜜粉源植物种植、中草药园区基地等建设,加快建设专业化、网络化、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推动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养蜂户等互联互通,用现代化工具精准赋能中蜂产业,建立养蜂数字日志和档案,利用监管平台、手机APP、监测仪、太阳能物联网技术等现代化科技,远程随时掌握蜂场、蜂群、中草药等情况,筑牢打造蜜中极品精致高端品牌和赋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根基。

  2.搭建“加工+溯源”平台。大力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夯实打造精致高端品牌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成规范化加工、质量检测场所,建设无菌加工车间、恒温调控存储间、实验室,购置精细化智能加工灌装包装、质量检测设施设备,并依托权威蜂产品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强化蜂产品全链条质量控制,力争获得相关质量认证,打通崂山蜂产品走向国内国际市场的壁垒。建立蜂产品数据库和质量溯源体系机制,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从产地到加工、销售等全过程监管,实现质量安全源头可追、去向可查、过程可控、责任可究。

  3.搭建“宣传+推广”平台。大力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加快建设网络信息交易平台和网上商城,开发电子商务和众创空间,嫁接知名电商平台,让养蜂者、加工者、营销者、消费者了解蜂业前沿技术、产品质量和消费信息,提供产品交易及时快捷的服务。在加大报刊、媒体、手机端等宣传力度的同时,适时组织进社区、学校、企业、集市等多渠道宣讲科普蜜蜂文化,营造爱护蜜蜂、发展蜂业的氛围。积极组织参加农高会、西洽会、绿博会等各类产品博览展销会和农民丰收节、世界蜜蜂日、蜂业发展论坛等活动,宣传推介崂山蜂业和产品。每年适时举办崂山蜂业论坛,积极申办高级别大型蜂业会议、节日、论坛等活动,为崂山蜂业发展把脉问诊、宣传造势,增强崂山蜂业发展软实力。

  4.搭建“科技+金融”平台。将政产学研用有机结合,围绕制约崂山蜂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展开科技攻关,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中蜂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研发中心和智库,从行业咨询服务、产业技术支持、蜜粉源开发、人才培养、技术培训等方面,为蜂业发展提供支持。开展养蜂新技术研究与推广、授粉增产、蜂产品质量管控和加工研发、市场营销及技术咨询服务,提升全产业链技术研发水平和科技含量。建立适时培训和现场指导服务制度,多层次、多途径培养造就创业人、带头人,不断提高蜂业发展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养蜂科技、品质保障、产业服务全覆盖。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引进风投企业入股,支持养蜂生产、产品加工贸易、融合发展。探索建立产业发展保险机制,开展养殖(种植)、价格指数、收入、产品质量等险种创新,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化能力,赢取消费信心,塑造崂山蜂业高质量发展、蜂产品诚信优质的良好形象。

  (二)组建中蜂产业团体合作组织

  积极筹划组建中蜂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应的团体合作组织,服务专业合作社、蜂场、蜂农、产业示范园区和蜜粉源植物种植等主体,发挥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养殖监管、质量监督、科研开发、品牌创建、市场对接、文化建设、宣传推介等服务作用,加强标准化规范化监管服务,维护养蜂户合法权益,提升推进高质量发展积极性。支持和鼓励团体合作组织制定崂山中蜂饲养规范、崂山蜂产品质量等地域或团体标准,争取做到统一标准、统一机具、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收购、统一加工销售,打造地理标志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专属品牌,构建以农户为基础、企业为龙头、合作社为依托、团体合作组织为支撑的抱团发展新格局,创新多元服务模式,形成“团体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企业+农户”的多层架构组织形式,努力不让任何一家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中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农户和企业掉队。

  (三)大力丰富蜜粉源植物

  按照“统一规划,分区栽培,相对集中,便于采集,蜜源丰富,花期互补”的原则,着力实施以种植蜜粉源植物为主的绿化美化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立优质蜜粉源基地、中草药种植研发基地,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蜜粉源作物种植业,在中草药、茶叶、果蔬种植规模集中的街道建立蜜蜂授粉专业服务队和示范基地,助力绿色生态发展、特色农业提质增效。一是对全区现有蜜粉源植物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开展资源调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大现有蜜粉源植物保护力度。二是鼓励和支持以种植中草药为主的林下经济发展,在符合规定的自有、承包、租赁、流转土地上种植中草药等蜜粉源植物。三是在树木更新改造和补植时,优先考虑种植显花树种。四是在城区、乡村、公园、广场、道路等进行区域绿化美化时,特别是在打造山头公园、铺设草坪、园林绿化时,优先种植开花植物。五是在蜜粉源植物配置上,统筹花期时空布局,使春、夏、秋、冬花季植物相得益彰,努力做到林丰草茂、处处有花、四季有花。

  (四)规划中蜂种质资源(种蜂场)保护范围

  为加强中蜂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以中韩、沙子口、王哥庄、北宅等4个街道为主要实施区域,逐步规划10处左右中蜂种质资源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为种蜂场周围3000米,种蜂场内健全良种保护和繁育供应体系,建立良种繁育中心、良种供应基地,开展人工授精、育王技术推广,提升良种繁育供应能力和良种覆盖率。保护范围内应当避免在开花期施用农药、禁养非良种中华蜜蜂(北方型),加大巡查执法力度,防止和控制伤蜂、盗蜂、混种、疫病传染等问题,为中蜂养殖提供安全保障。

  (五)深入开展药食疗融合、农文旅融合发展

  挖掘中蜂产业开发潜力,结合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与高校、医疗机构合作,积极研究推广蜂疗的独特效果,深入开发蜂产品药食同源的功效,大力提升蜂产品、中药材附加值。发展蜜蜂文化科普、精神教育、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精深加工等项目,建立以养殖生产体验、崂山本草种植、产品展示、科普教育、旅游休养为主要内容的中蜂产业文化主题示范园区,并延伸产业链条,促使中蜂产业与药食疗融合、农文旅融合发展,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套政策、一个团队”要求,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崂山区中华蜜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见附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度、综合协调、评价考核、督导推进,研究制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适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调度,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检查督导,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区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成立工作专班承担各项日常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对照方案和扶持办法,会同相关部门精准分解目标任务、拟定相应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和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和考评办法,加强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要强化监管服务效能,组织管理和技术人员深入养蜂场户和有关企业机构,全力做好调查研究、检查指导、监督管理、技术推广培训、审批和验收等各项工作,解决监管不力、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调动更多农户和生产经营服务主体的积极性,确保发展目标和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实施全面扶持政策,加强资金使用安全监管

  积极构建以政府扶持为导向、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和农户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解决全区中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十四五”时期,每年区财政保障专项扶持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中蜂产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良种繁育、扩大规模、业务培训指导、丰富蜜粉源植物、科技研发、产品加工、质量保障、高端品牌打造、示范创建、融合发展、保险贷款、团队建设、监管服务、宣传推广、“双招双引”等工作,重点对龙头带动能力强、农户参与多、示范作用明显、促进共同富裕贡献大的生产经营服务主体优先安排奖补和项目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扶持。根据产业发展、产值和附加值增长情况及物价上涨等情况,逐年加大扶持力度。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加强扶持资金监督管理,不得将扶持资金用于非中蜂产业发展领域。要认真履行项目选择、审批、资金分配使用、考评验收等职责,组织核实资金扶持对象的资格、条件,督促检查任务清单完成情况,为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分配、审核拨付资金提供依据。要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使用资金,注重起始和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扶持,密切跟踪项目实施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造成资金重大损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加强信用监管,对骗取、冒领、挤占、挪用资金等失信失范行为按规定给予信用惩戒。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支持,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各有关单位要把中蜂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推动绿色生态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工作来抓。各街道办事处认真细致做好区域内蜜蜂养殖、蜜粉源资源等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扶持政策落实、相关场所建设、现代化监管建设、丰富蜜粉源植物、中蜂保护范围划定等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金预算、支付等经费保障工作;发改、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立项备案、项目规划审批、土地使用等支持配合工作;科技、工信、大数据等部门做好科技支撑、现代化建设等支持配合工作;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蜂产品市场准入、质量把关、核检和严厉打击地理标志、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等工作;民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做好组织登记、营业执照、品牌打造、标准认证、审批监管等支持配合工作;商务、招商等部门做好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招商引资等支持配合工作;自然资源、城市管理、文旅等部门做好丰富蜜粉源植物的普查统计、种植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以及中蜂保护范围划定等支持配合工作;公安、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中蜂保护范围秩序和放蜂场地安排、车辆的管理服务等支持配合工作;金融、税务等部门做好金融服务(保险、贷款)、税收减免等支持配合工作;气象等部门做好花期气象预警预报等工作;组织、人事等部门做好人才支撑等支持配合工作;宣传、文旅、融媒体等部门做好科普宣传推介、表彰、农文旅融合发展等支持配合工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中草药种植、研发和蜂疗、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药食疗融合发展等支持配合工作;统计、工信等部门做好产业纳统等工作;审计部门依法对扶持资金进行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立足自身职能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附件:崂山区中华蜜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崂山区中华蜜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徐志向  区政府副区长

  召 集 人:王妮妮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张子超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门  勇    区财政局副局长

  崔孝平  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林焕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金善超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夏  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  斌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  洋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

  高维磊  崂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副处长

  王  毅  金家岭街道城市管理中心主任

  由  涛  中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薛长坤  沙子口街道农业农村中心主任

  郝新阳  王哥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常方柏  北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崂山区中华蜜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张林焕兼任办公室主任。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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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版:关于印发崂山区中华蜜蜂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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