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崂山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崂山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百年梦”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崂山区建设开放创新宜业怡居的山海品质新城的关键时期。科学地谋划未来五年应急管理工作思路,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发展的迫切需要,对于全区“战略北进”部署实施,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推动崂山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划要求和决策部署,结合崂山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统筹发展与安全,开启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一)“十三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主要成效
“十三五”以来,崂山区应急体系建设始终以“一案三制”为核心,坚守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突能力稳步提升,应急管理改革迈出坚实步伐。
1.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区应急战线坚持边改革、边组建、边防范、边应急,全面整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职能,完成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应急管理体系实现从“条块化、碎片化”向“系统化、协同化”转变。明确了党委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制定了区委、区政府及重点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充分发挥“三委三部”综合协调指导作用,推动各行业部门齐抓共管。聚焦“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事后恢复”全过程一体化,建立完善应急值守、会商研讨、联调联战等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向新时代“全灾种、大应急”格局迈进。贯彻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印发《崂山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红黄牌”警示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监管责任。
2.自然灾害防控取得新成就。升级改造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现有监测预警设施,强化监测站网布设,全区灾害监测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有效提升。积极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大力提升。定期开展水库、大坝本体安全鉴定,及时进行除险加固,积极推进河道治理工程,不断提升水利设施防洪减灾水平。夯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保障工程,森林防灭火能力不断加强。
3.安全生产治理取得新成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全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效能进一步凸显。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及海军节、建国70周年、上合峰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等,排查整改隐患4万余个,有效保障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引导36家涉氨企业停业退市或进行工艺改造,引导唯一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引导唯一一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改为零售经营,有效降低了全区安全生产风险。集中整治了10家燃气充装单位,其中3家转型,7家达到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验收,全区液化气充装站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开展了消防专项整治,拆除违章建筑810处,关停九小场所、小作坊1107处,整治“散、乱、污”企业506家,清理液化气钢瓶861个,打通消防通道87处。印发《崂山区安全生产“灰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4.基层基础工作开创新局面。加强区级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备社区专职安全生产巡查员246名,充实了基层监管队伍。印发《青岛市崂山区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制(修)订崂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50个区级专项应急预案、5个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依托“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针对性开展交通、消防、防爆、防踩踏、防意外伤害以及防灾减灾等专题应急演练。各街道结合社区特点,共建有12个一级微型消防站,配备专兼职消防员97人,同区消防救援大队联战联勤。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0个。2018年,崂山区获批首批“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2019年,获批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2020年,被确定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单位”。
5.宣传教育培训创出新模式。充分利用线上和线下多种新媒体手段,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充分发挥“崂山应急管理”公众号的传播辐射作用,通过微培训、曝光台、随手拍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应急自救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应急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警示教育、安全培训的力度。积极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讲座、宣传材料、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传播应急安全文化,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应急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2017年开始,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培训。2018年开始,开展“第一响应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每年培训1000余人。
6.应急救援能力达到新高度。全区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壮大,形成了横向为综合、专业、社会,纵向为区、街道、社区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全区综合救援队伍依托区消防救援大队及下设6个消防中队,共158名指战员,配有16台消防车等抢险救援装备。建有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森林消防大队、房屋在建工地突发事件救援队、渔业救助救援队等区级专业救援队伍。各街道基本形成了涵盖森防队伍、防汛队伍、民兵应急排、微型消防站队伍以及灾害信息员队伍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托辖区内企业组建有电力抢修队、燃气应急抢修队、供热抢修队、市政防汛排水救援队、防汛抢险救援队、公路抢险救援队、液氨应急救援队等兼职抢险救援队共计约300多人。社会救援力量主要依托青岛红十字搜救队崂山区服务队,补充了区政府在山岳、海域、破拆等领域的专业救援能力。
7.综合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建有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储备基本生活用品14000余件,达到紧急转移安置3000人的标准。各街道均设置有救灾物资储备点,全区37个减灾示范社区均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间,125个社区配备了应急物资,保证了救灾物资的储备。全区共建设Ⅳ类(临时)及以上地震应急避难场所34处,其中国标I类和国标Ⅲ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各1处。为全区居民家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进一步增强了基层防灾减灾保障能力。
(二)“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1.面临的挑战。“十四五”时期,崂山区安全生产总体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自然灾害风险不确定性呈增加和复杂趋势,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任务艰巨,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城市综合风险逐年增加。超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等体量、数量增加,火灾风险防控难度大。体育场馆、会展中心、海水浴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踩踏、淹溺安全风险较大。城中村、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市场等火灾、燃气泄漏爆炸等事故风险问题日益凸显。社会公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较弱,尚未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工业化及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所积累的安全风险日益凸显,安全生产仍处于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存量风险和新增风险交织、耦合、演化。海洋牧场旅游+、水上旅游休闲等其他非传统作业活动不断增多。建筑、交通、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依然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小微企业在责任落实、风险排查、隐患整治方面仍存在不足。
——自然灾害风险不断上升。近年来,受全球以及区域气候变化的影响,台风、强降雨、浓雾等恶劣天气多发,洪涝、干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进一步加剧。灾害性海浪、海冰、海啸和风暴潮等海洋灾害呈上升趋势。外来有害生物对农林生产和生态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危害。
2.面临的机遇。“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灾害防治格局正在形成。
——围绕数字青岛建设,青岛市抢抓智能化和工业互联网发展浪潮,不断增强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积极打造更高水平智慧城市和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为崂山区智慧应急带来新的机遇。
——崂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始终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全力做好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有急能应”,力争“无急可应”,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崂山区获批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被确定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单位”,“双试点”必定会进一步夯实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和基础,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感的需求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强,为积极打造应急管理社会共治共享格局提供了巨大动能。
(三)“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为目的,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安全韧性理念,加快构建“大应急、大安全、大减灾”体系,服务崂山区“南提北进,全域统筹”七大行动发展战略,加强智慧应急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两个至上”,树牢应急管理根本价值遵循,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人民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履职尽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党建统领,社会共治 。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共同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营造全民关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群众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不断提升全社会综合应急管理能力。
——依法治理,系统建设 。系统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上精准发力,有效解决应急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强化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改革,夯实基层能力,实施精准治理,提升整体系统化应急管理水平。
——预防为主,标本兼治 。健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着力破解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防救结合,科学应对 。发挥制度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掌握各类灾害风险规律和特点,合理配置各类应急资源,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和现代管理方法,推进各领域、全过程应急救援工作。
——创新驱动,科技支撑。坚持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形成应急管理新优势,有效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新技术、新装备在风险感知、管控以及应急指挥、救援、保障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应急管理智慧化水平。
(五)“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全区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实现对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全面有效防控与应对,全区突发事件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进一步下降。
2.分项目标。
——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各类安全风险实现精准识别、整体监测、实时感知、早期预警和有效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凸显,城乡公共安全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防治工程防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应急指挥体系高效有序。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灵敏、协同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建成现代化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实现7×24小时应急指挥高效畅通。
——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增强。各类应急救援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形成立体化应急运输网络,综合应急通信网络保障有力。
——基层基础应急能力全面提升。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完善,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实现标准化,网格化管理更加规范,建成一批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升。形成系统完善的应急管理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应急体验式教育,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
崂山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目标指标
序号 | 规划指标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 |
2 | 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
3 |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不超过0.0065 |
4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 |
5 |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GDP比例控制在1%以内 |
6 |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不超过0.5 |
7 |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不超过10000人 |
8 | 生活保障类物资政府实物储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实现动态平衡 |
9 | 城市消防救援力量与城市人口配比率达到0.04% |
二、健全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一)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积极发挥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能作用,全面统筹全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强化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落实编制,配齐配强监管人员,有效落实街道属地监管责任。
(二)突出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培训学习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和培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清单”,细化工作标准,明确操作流程,形成目标明确、规范有序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研究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政领导干部领导职能。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工作要求。
(三)理顺应急管理责任链条
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根据职责分工,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实现区、街道、社区应急管理责任全覆盖。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联动职能,健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理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安全监管盲区。
三、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精准治理能力
(一)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倒逼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投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不断创新主要负责人培训方式,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全面推进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其它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设置安全总监。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的执法检查,切实提高企业全员培训成效。推进企业应急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强化落实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安全培训“三到位”,切实提高企业应急能力。贯彻实施《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监督管理办法》,防范和减少违章行为。支持企业建立职工查纠隐患奖励制度。严格落实事故发生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二)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坚持依法监管与理念创新,强化风险源头防范与分级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全力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安全风险“一张图”,全面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推行企业风险主动报告制度,建立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风险管控运行机制。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预警。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标准规范,促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度融合,到2022年年底,基本实现工贸企业双重预防体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运行。建立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综合采取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科技推广、技术治理等手段,切实将重大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评估等制度,切实发挥事故调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积极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挂图作战,持续更新制度措施和重大问题隐患“两个清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强化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燃气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危险化学品。支持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安全管理。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和应用。推动烟花爆竹零售连锁经营“十统一”管理。
2.消防安全。加强城市消防站、消防水源建设,实施消防车道畅通工程。推动微型消防站建设,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建站任务的基础上,到2021年,行政村、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全部完成建站任务;到202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除行政村、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以外的居民小区根据需要逐步建成。持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轨道交通、易燃易爆企业等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四类场所消防安全能力。重点整治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场所、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消防安全智能研判等信息技术,分级分类建成辖区消防大数据库。
3.交通安全。加大主要道路路面塌陷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公路交通附属设施运营维护,实施农村交通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重点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超限超载和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格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的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加强对老旧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的重点监管,持续深入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周末夜查、“逢十”“逢五”行动、酒驾常态化整治等专项行动。严管严查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农村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智能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和建设。
4.海洋渔业。开展渔船“插卡式AIS”设备推广应用,实现“一船一码一设备”的监管目标,维护海上通信秩序,保障渔船航行安全。推进智慧海洋牧场建设,提升渔业智能监视监测、信息远程采集与服务水平,初步实现可测、可控、可预警目标。加强对渔船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有效性整治和检查,保障渔船符合适航条件。加强渔业养殖企业潜水作业、渔船有限空间作业监管。严厉打击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或作业、超载、超员等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5.建筑施工。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将智能安全帽、施工人员定位、场区无线智能广播、BIM+VR体验、临近危险源智能报警、卸料平台监测报警灯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应用到施工现场。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检测机构等七方主体责任。推广装配式、机械化、定型化作业,激励在地铁行业内试点、应用,用先进技术手段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可控。严厉打击超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违规压缩工期等行为。严格执行危大工程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加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强化美丽宜居乡村安置区及农村安置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6.特种设备。加快推进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试点电梯维保模式改革,推动电梯维保由固定周期、固定项目向按需维保转变,鼓励电梯装设基于物联网的远程监测系统,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持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加强全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促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运用“互联网+”,持续推进液化气充装站气瓶充装可追溯体系建设。
7.工贸企业。持续开展工贸行业涉爆粉尘、高温熔融金属、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持续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8.文化和旅游。加强公共文化场馆监控系统数字化平台建设,落实景区和景点最大承载量核定。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融合建设工作,推动文旅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强化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督促旅游经营单位加强旅行团安全监管。加强索道、海上游船等设施设备安全管控,深入排查并整治风险隐患,确保运营安全。强化恶劣天气过后室外景点营业前的安全评估工作。
9.燃气安全。加强城乡燃气建设管理,强化源头管理,推动智慧小区建设过程中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连锁切断装置。持续推进管道燃气“智慧监管”,升级改造燃气信息化监控系统。加强液化气充装站整治整合。鼓励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安装管道天然气,并在全区餐饮场所持续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的安装。推广智能液化气钢瓶充装系统,实现瓶装液化气充装、配送、使用的全程全轨迹可溯源管理。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气”安全专项整治。
(四)加强城乡安全风险管控
强化城市运行安全,推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管道等地下管线的风险管控。加强建筑外立面广告牌、亮化设施、牌匾标识、灯箱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老旧建筑及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强化人员密集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重要基础设施与城市公共设施风险调查。建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制度,有效降低公共安全风险。针对重大风险、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建立跨部门联合值班会商制度,提升综合分析研判能力。加大农村安全基础设施投入,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高乡村安全保障水平。
四、健全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升综合防御能力
(一)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研判评估
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工作,定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研判,完善联合会商机制,动态掌握灾害趋势。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六大灾种风险要素调查,建立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加强灾害风险分级分类评估,编制区域综合风险区划图和主要灾种风险区划图。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完善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清单并组织实施治理。
(二)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运用物联感知、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各类自然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强化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灾害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健全预警发布制度,明确预警级别标准,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和流程,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加强跨部门、跨地域资源共享和信息融通,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扩大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实现预警信息全域精准快速发布。
(三)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设施建设
加强各类灾害防治工程设施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持续开展河道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和水闸除险加固,加强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及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有效提升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防治能力。利用绿地、操场、公园等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提高应急安置和应急救援能力。强化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力争到2025年,建成区常住人口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
(四)强化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
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队伍、装备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完善监控监测、通讯指挥、防火通道、护林房、森林水灭火系统、防火阻隔带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灭火能力。完善提升森林防火监控监测系统,提高林火早期火情探测能力及监控布设密度,将山林监控覆盖率提高到100%。构建以防火通道、林区交通道路、登山小道互联互通的防火应急道路网。提升扑火力量快速机动能力,实现专业消防队员徒步不超过3公里的作业圈。逐步形成以防火阻隔带、林区交通路、进村路、防火通道、河道相互相连的,分割成块,内外闭合的林火阻隔网体系。重点围绕崂山核心景区,依托水库、塘坝统筹规划实施引水上山管网工程建设,构建完善的以水灭火管网系统,提高以水灭火能力。
(五)完善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机制
强化交通、通信、能源、水利、市政等各类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能力,提高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保障水平。建立完善区委、区政府统筹指导,受灾街道、社区为主体,受灾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做好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以及调查评估等工作。完善救灾补助政策,及时开展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建立健全救助公示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提高救助和捐赠款物使用透明度。持续扩大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保障范围,健全和完善灾害救助体系。
五、健全应急指挥救援体系,提升协同处置能力
(一)强化应急指挥能力建设
强化区级应急指挥机构的研究决策、协调督导等职能,提升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能力。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等指挥机制,构建上下贯通、衔接有序的工作体系。强化现场指挥部建设,规范突发事件现场组织指挥,明确现场指挥部组建原则、工作职责、处置程序、应对措施及保障措施等,优化突发事件现场决策指挥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结合青岛市城市云脑建设,完善区级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建设成为全区应急值守、信息接报、监测监控、决策参谋、指挥调度、信息发布的综合运转枢纽,提供7×24小时的应急指挥保障,实现常态下应急管理和非常态下突发事件处置。
(二)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健全工作规程,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提升各类突发事件的协同应对能力。建立航空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推动辖区内直升机起降点建设,不断提高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军地抢险救援领域协同组织,健全应急指挥协同保障,进一步提升军地联动应急抢险救援效能。
(三)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增设消防站点和街道消防队。强化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全面提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等专业救援和地震、山岳、水域、洪涝等多灾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工程、队伍、扑火装备建设,建立预防、扑救、保障“三位一体”综合防救体系。整合森林消防队伍,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组训、统一指挥,全面提高森林防灭火能力。健全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体系,维护队伍稳定。按照乡镇消防队有关建设标准,完善各街道消防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加强各类灾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城市基础设施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保能在第一时间有效快速地开展专业化应急救援。强化社会救援力量建设,鼓励、指导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托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建专兼职队伍。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加快推进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加强重要目标、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类应急预案编制,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衔接、协调联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预案演练制度,加强应急演练过程管理,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强化应急预案综合性实战演练和无脚本“双盲”演练,在实战中锻炼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六、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提升科学处置能力
(一)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加快构建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保障体制,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健全实物储备为主,协议储备、生产能力储备为补充的储备模式,完善政府储备、社会储备、政府采购、调剂调用等机制。建设区级和街道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推动社区设置应急物资储备间。建设区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系统,统一实现机构、人员、设施、物资、装备的全方位数字化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配、运输、回收、报废(轮换)、紧急征用和补偿等管理制度。到2025年,基本建成分级分类管理、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动态管理,探索应用智能仓储技术,提升应急物资综合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二)健全应急运输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运输保障机制,保障受困人员应急疏散、应急物资道路运输,提高应急运输能力。加大公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加强路网、桥隧等重点设施监测预警,提升关键基础设施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完善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行优先放行、免费通行、紧急投送等,保障各类应急物资运输高效畅通。推动县域应急物流发展。
(三)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统筹指挥信息网、无线通信网、电子政务网和互联网建设,做好应急卫星通信终端配置工作,构建综合应急通信保障网络,确保在应急状态下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畅通。完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语音、视频、会商、数据传输等主要功能,不断提高应用能力,确保快速、便捷、高效的指挥调度和科学决策。健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通信设施应急抢险抢修能力建设,推动后备电源、发电油机、备品备件以及必备应急物资储备下沉,提升应急抢修效率。
(四)健全应急资金保障体系
健全政府应急资金财政保障机制,推动设立区级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急值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及应急救援费用补偿等。明确应急救援领域区与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谁调动、谁补偿”的原则,承担相应支出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问责资金使用管理。努力争取国家有关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积极实施自然灾害防治、灾后救助、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投入安全基础性建设、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
七、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厘清区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执法职责,强化基层属地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加大应急管理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到2022年年底,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应急管理在职执法人员的75%。推动街道配齐配足专业监管人员和协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聘用、聘任工作,加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专业力量建设,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推行“互联网+执法”,实现执法队伍全部运用省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提升监管执法的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建立完善执法人员交流培养、考核奖惩和容错纠错机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案卷评查、互查交流等活动,提高业务能力。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促进企业系统性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推行分级分类执法,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提升精准执法能力。健全完善违法行为信息库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管理,增加对实施惩戒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提高震慑力。
八、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一)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
依托微型消防站,加强基层应急救援站建设,进一步拓宽基层应急救援覆盖面。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格”工作机制,推动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向村居延伸。在街道开展应急管理能力“六有”标准化建设;在社区设立应急服务站,开展“三有”标准化建设。大力提升基层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管控、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到2025年,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初见成效。组织动员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参加基层应急队伍,发挥其在信息报告、先期处置、自救互救、人员转移安置等方面的作用。推进城乡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并有序整合灾害信息员、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队伍,将应急管理功能有机地整合进入常态社会治理领域,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厘清网格员应急管理职能,系统组织专业培训,全面提升网格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应急宣传、信息报告、初期应急处置等能力。完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形成具有崂山特色的综合减灾示范经验,助力其他区(市)创建。深入开展国家、省、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制定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加强动态评估管理,有效发挥社区防灾减灾示范带动作用。
(二)提高社会协同应对能力
强化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在应急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辅助决策作用。加强与驻青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推动应急管理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创新等。引导和鼓励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发展壮大,有效发挥机构在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标准制定、评审评定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2022年年底前,在高危行业领域和危险性较大的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对承保机构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管,提高承保机构在宣传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成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落实省、市、区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调动全民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繁荣发展应急安全文化
完善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应急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文化宣传。深入推广“崂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策要求、新闻资讯、应急科普、灾害预警、警示教育等信息,有效发挥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推动应急文化长廊、村(社区)宣传教育专区建设,充分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消防宣传日”等时机,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知识宣讲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应急安全责任意识。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持续开展“第一响应人”培训,全面提升公众应对突发状况及意外伤害时的先期处理能力。
(四)强化应急管理科技支撑
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引导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服务发展,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应急救援、减灾救灾中的支撑作用。强化应急救援科技装备的应用,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救援能力。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建设,探索新型高空救生缓降装置、往复式应急逃生输送装置等技术应用,切实提升高层楼宇火灾应急逃生能力。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应用消防车通道视频监控识别报警等技防措施。强化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推进高精尖森林消防装备配备。
九、加强重点工程建设,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区级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升级工程
依托崂山区智慧化城市建设和青岛市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完善区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充分整合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等应急信息资源,实现上传下达、综合汇聚、协同会商、专题研判、指挥调度功能,为区委、区政府领导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以及区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会商提供基础支撑保障。
(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建设工程
依托省、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建设区级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平台,统一实现应急物资装备监控、预警、调度的动态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为日常管理和灾时指挥调度提供信息化支撑。依据省、市有关要求,以救灾物资储备为主,兼顾防汛抗旱、医疗卫生等专业性物资储备,推进区级和街道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区级储备库仓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0平方米,街道、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应急物资储备库(间)。
(三)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大力提升全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能力,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六有”标准化建设,在社区设立应急服务站,开展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三有”的标准化建设。
(四)智慧安监云平台建设
依托青岛市智慧安监云平台,建立健全企业信息普查机制,组织开展企业基本信息采集,有效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底数不清、问题不明,隐患和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五)安全宣传“五进”项目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委办〔2020〕3号),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六)城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
依托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健全防灾减灾组织体系,重点推进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基层设施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建设、预案编制与演练、科普宣传教育、示范社区打造等专项措施,完善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和基础,形成具有崂山特色的综合减灾示范经验,提升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工程
依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成果,针对区域内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存在短板的方面,结合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隐患识别、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等工作,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及风险管控措施,动态维护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有效提升全区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八)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加快各类自然灾害地面监测站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和逐级报送机制,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监测预警水平,建设较为完备的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化平台,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九)危房、老旧小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加固工程
对地震易发区内的城镇住宅、大中小学校、医院、农村民居,以及重要交通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库大坝、危险化学品厂库、重要文化艺术场馆等开展抗震鉴定评估和加固。持续开展危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强化重点基础设施加固处理和维修。规范城乡新建住宅和公共设施安全设计,提高抗震防灾能力。
(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加快河道和水闸等治理工程建设,持续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山洪灾害防治,进一步加强两边(山边、水边)防汛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推进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强化汛期雨水管线、污水管线、暗渠、边沟明沟、雨污水井、雨水斗等设施排查、清理和维修,扎实做好城区防汛工作。开展城区积水点改造,实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
(十一)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结合城镇建设、基础设施、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招商引资、产业升级等,有序推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及时消除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推进地质灾害点附近居民实施移民避险搬迁工作。
(十二)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
开展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研究,重点加强远程森林消防水车、无人机、快速搜救、大功率快速排水等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备,加强装备更新、改造、维护,大力提高应急装备配备水平。
十、强化规划实施保障,高标准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聚焦工作重点,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二)注重规划衔接
做好本规划与国家、山东省、青岛市应急管理体系上位规划及崂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着重在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方面做好衔接,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随时掌握国家、省、市有关应急管理最新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要求,确保任务实施与相关政策要求保持一致。
(三)强化政策扶持
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完善资金保障机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加快建立与应急管理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
(四)落实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各部门、街道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分阶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准规划落实偏差,提出对策建议。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规划进展情况,营造全员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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