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补贴预算支出标准的通知
鲁财金〔2021〕45号
各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9〕2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补贴预算支出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3日
山东省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补贴预算支出标准
一、总体说明
为加快推进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补贴项目支出预算标准化建设,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农民收入中的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9〕28号)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山东省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补贴预算支出标准》,主要适用于山东省小麦、玉米等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预算支出。
二、编制依据
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1〕49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更好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实施范围。”
2.《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9〕28号)规定“为满足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需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项目的资产配置量、资产消耗量、专项业务工作内容为主要对象确定支出标准。”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范性文件。
三、支出标准
山东省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的投保作物为小麦、玉米,保障对象为小农户和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保险金额
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每亩保额均为950元/亩。
(二)保险费率、保费
1.小麦。按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生产风险区划地图风险等级划分,按县分别设置不同的执行费率。
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元/亩) | |||
风险等级 | 费率% | 保费 | 保额 |
低 | 3.58% | 34 | 950 |
中 | 3.79% | 36 | |
高 | 4.00% | 38 |
2.玉米。按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生产风险区划地图风险等级划分,按县分别设置不同的执行费率。
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元/亩) | |||
风险等级 | 费率% | 保费 | 保额 |
低 | 4.21% | 40 | 950 |
中 | 4.42% | 42 | |
高 | 4.63% | 44 |
(三)保费分担比例
农户自缴20%;中央财政按保费35%给予补贴;省级财政对省财政直接管理县第一档、第二档实施县保费分别补助32.5%、30%,对市级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实施县保费分别补助32.5%、30%、27.5%;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其中市级承担比例不低于市县财政承担部分的50%。
(四)保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作物损失,且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的,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是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二是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三是大范围的病虫草鼠害。保险期间截止到作物成熟后收获前。
(五)赔偿计算
赔偿金额=单位保额×受损面积×生长期赔偿比例×损失率
损失率达到 80%(含)以上的,按全部损失计算赔付;未达到 80%(不含)的,按部分损失计算赔付。
小麦生长期 | 每亩最高赔偿金额 |
苗期-拔节期 | 每亩保险金额×50% |
孕穗期-抽穗期 | 每亩保险金额×60% |
开花期-灌浆期 | 每亩保险金额×80% |
成熟期 | 每亩保险金额×100% |
玉米生长期 | 每亩最高赔偿比例 |
苗期-拔节期前 | 每亩保险金额×50% |
拔节期-开花期前 | 每亩保险金额×60% |
开花期-成熟期前 | 每亩保险金额×80% |
成熟期 | 每亩保险金额×100% |
四、名词解释
(一)完全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保险。
(二)保险保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购买的政策性保险,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保费补贴,并根据各市、县(市、区)财力情况,分档确定各级财政承担比例。
(三)差别费率。按照农业生产风险区域,实行区域差别费率,将小麦、玉米生产县域分为低、中、高3个风险等级,分别设置不同的执行费率。
(四)保险起赔点。指由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原因直接造成保险作物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约定比例以上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五)自然灾害。指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
(六)意外事故。指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
(七)病虫草鼠害。指由病、虫、草、鼠引起的大范围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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