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重庆市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
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14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有关精神,推动全市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培育优质市场主体,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引导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以及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多元主体投入,优化全市孵化载体空间布局,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打造规模化、专业化、高质量孵化载体。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建成孵化载体总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聚集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1.6万个以上,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2000家以上;到2022年底,全市建成孵化载体总面积400万平方米以上,聚集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3.2万个以上,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4000家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孵化载体总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聚集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8万个以上,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1.2万家以上,其中重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孵化载体5个以上。
二、空间布局
主城都市区,强化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新区双核驱动作用,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总面积560万平方米以上孵化载体,聚集4.34万个以上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孵化培育640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强化其他区域多点支撑作用,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总面积430万平方米以上孵化载体,聚集3.44万个以上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孵化培育520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
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总面积35万平方米以上孵化载体,聚集2800个以上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孵化培育39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
三、建设内容
聚焦区域主导产业和优势领域,重点打造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大型孵化载体、特色孵化载体等3类孵化载体。
(一)打造环大学创新生态圈。紧扣在渝大学优势学科和区域重点产业,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重点打造布局科学、特色鲜明、整体协同的环大学创新生态圈15个以上。
1.聚焦企业孵化,完善载体平台。构建多层次、全链条的创新创业平台体系,打造满足企业成长、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创造空间载体。提质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建设检验检测、中试熟化、知识产权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和“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
2.强化运营管理,深化校地合作。建立完善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引育专业化管理团队、知名创投机构和市场化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蓬勃发展。推动校地双方在环境整治、联合办学、人才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合作走深走实,建立层次丰富、渠道畅通、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3.优化创新生态,提升创业环境。发挥环大学创新生态圈统领功能,为创新创业提供大服务、大纽带、大支撑。持续开展楼宇改造升级和环境综合治理,集聚各类创新资源要素,撬动社会资本建立多层次的创投体系,满足优质创新项目资金需求,构建优质创新创业创造生态。
(二)打造大型孵化载体。围绕重点产业和优势资源,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重点打造产业特色突出、孵化功能完备、配套服务健全、集聚效应显著的大型孵化载体10个以上。
1.加快建设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依托主城都市区重点园区,聚焦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集聚国内外优质创新创业项目,由平台机构专业运营管理,为企业和团队提供低成本创新创业空间;完善技术开发、科技金融、科技咨询、公共服务等孵化服务体系,升级改造孵化载体周边人才公寓、医疗教育、创业咖啡、休闲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打造电子信息孵化园、黄金湾·智谷、大地生物医药孵化园、高端生物医药孵化园、重庆创意公园、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力合重庆科技园、西部食谷等单个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
2.重点打造大型创新创业孵化社区。依托全市重点发展区域,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创意设计等产业领域,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优势,集聚科技成果、龙头企业、创投资本、高端人才、专业服务等创新要素,完善人才公寓、医疗教育、创业咖啡、休闲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集科研、孵化、会议、办公、生活为一体的孵化载体集群,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围绕西部(重庆)科学城科学谷和菁云湖、两江新区照母山和明月湖、重庆国际生物城高峰湖、长江文化艺术湾区黄桷坪等区域打造单个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创新创业孵化社区。
(三)打造特色孵化载体。围绕专业化、国际化、平台型等方向,发挥各类孵化载体资源优势,力争到2025年底,打造特色孵化载体100个以上。
1.打造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聚焦大数据、智能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垂直细分领域,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导入研发设计、高端人才、中试熟化等专业资源,提高入孵企业和团队的专业集聚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打造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
2.打造国际化科技企业孵化器。聚焦国际优质创新资源和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孵化机构,对接全球优质项目、高端人才、专业技术、创投资本等创新要素,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依托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借助全市重点孵化器的国际资源网络,深化与国际知名高校、企业、孵化机构的合作交流,提升孵化器国际化水平。
3.打造平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聚焦创意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领域,支持平台型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整合人才、技术、仪器、软件等创新资源,建设大规模、开放式的平台型孵化器。突破区域和物理空间限制,面向市内外提供知识型、高附加值专业技术服务,促进跨区域资源共享,聚集和培育科技型企业。
四、建设举措
(一)促进提档升级。坚持以升促建,支持各区县培育创建市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遴选一批运行良好、绩效突出的市级孵化载体,申报创建国家级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市级孵化器150家以上、市级众创空间300家以上,国家级孵化器30家以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90家以上。
(二)拓展覆盖范围。各区县因地制宜发展孵化载体,并从制度设计、资源配置、政策扶持、管理服务等方面制定措施,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主城都市区国家级孵化器全覆盖,主城都市区工业园区和所有区县市级孵化器全覆盖。
(三)推动专业运营。引进市外知名孵化载体在渝设立分部,示范带动我市孵化载体建设。引进市外知名品牌运营机构,对孵化载体进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引进市外知名创投机构,构建种子、天使、风险等覆盖创新创业全链条的创投体系。推荐市内外知名运营机构和创投机构落户区县发展,提升孵化载体专业运营水平。
(四)提升服务能力。优化孵化载体管理服务,为在孵企业和团队提供低成本的创新创业载体空间。提升投融资服务能力,依托银行、保险、担保、小贷等金融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运营机构持股孵化,建立“投资+孵化”模式,拓展盈利渠道。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加快引进培育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咨询服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专业机构,打造全方位服务保障体系。突出创业咖啡服务,依托创业咖啡服务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对接交流活动。
(五)强化资源对接。促成全国优质创新创业要素集聚区与我市孵化载体对接合作、协同发展。组织龙头骨干企业与孵化载体对接交流,导入先进技术、设施设备、市场渠道等创新资源。组织市内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行业组织与我市孵化载体对接合作,促成产业链上中下游单位为在孵企业和团队提供资源。组织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孵化载体交流合作,对接先进科技成果和高层次人才。组织全市高新区、经开区、特色产业园区与孵化载体建立对接机制,精准输送“毕业”企业到园区成长发展。组织孵化载体跨区域、跨领域交流,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促进创业导师、技术成果、创投资本等要素互认互通。
(六)培育服务人才。建立创新创业导师服务体系,建设高水平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为孵化载体提供诊断辅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创业孵化人才教育体系,探索在市内相关高校开设创业孵化专业或课程,提升大学生创业孵化意识和能力,培养高层次创业孵化服务人才。健全创业孵化人才培训体系,构建“初级+中级+高级”多层次的从业资质培训体系,培育和建立高素质、职业化的创业孵化人才队伍。
(七)营造“双创”氛围。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双创”活动体系,打造“双创”活动品牌,发展创业咖啡文化。支持孵化载体集聚区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方法大赛等国家级品牌赛事在重庆赛区的有关活动,举办全市性高峰论坛、学术研讨、成果展览等重大活动,举办科技奖励获奖项目、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鼓励孵化载体举办创业沙龙、项目路演、主题论坛、创业培训等专业化特色活动,力争天天有活动、周周有路演、月月有论坛、季季有主题、年年有大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孵化载体建设发展。依托重庆市创新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科技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合力支持孵化载体建设发展。各区县加强辖区孵化载体建设管理,根据建设目标任务(见附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支持政策,加快推动孵化载体改造升级、聚集创新资源、孵化科技企业。
(二)新增产业用地类型,降低孵化载体建设用地成本。围绕新建孵化载体用地需求,落实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现有工业用地中增设新型产业用地,用于集聚发展研发创新、科技孵化等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并合理设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提供低成本发展空间。鼓励国有平台公司购买新型产业用地,并建设孵化载体。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加强孵化载体的新型产业用地监管,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分割转让。
(三)加强孵化载体建设指导,完善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结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市、区县两级协同建立大型孵化载体建设指导机制,并将大型孵化载体建设纳入重大项目管理,保障孵化载体及其综合配套服务设施高标准建设。重点围绕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大型孵化载体,建设完善办公场地、会议路演、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保障在孵企业需求;建设完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中试熟化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保障在孵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建设完善生活配套服务,优化孵化载体周边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条件。
(四)提供廉价孵化场地,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国有平台公司以不超过最高限价的租金提供孵化场地,并建立与在孵企业税收成反比的房屋租金机制,降低市场主体用房成本。增加孵化载体财政扶持,对孵化成效明显的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和大型孵化载体所在区县给予激励奖补。落实孵化载体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级、市级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通过自用、无偿或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减轻孵化载体负担。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撑,拓展在孵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创业投资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与重庆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共同组建种子基金,拓展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推动设立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聚焦初创期及成长期具备增长潜力的项目,通过股权投资实现在孵企业融资。深入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改变合作银行传统商业贷款观念,合理控制风险,加大对在孵企业债权融资的支持力度。
(六)健全绩效评估机制,提升孵化载体孵化成效。健全孵化载体绩效评估机制,围绕在孵企业总产值、税收总额、科技企业数量等指标建立评估体系,激励孵化载体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能力,加快培育优质创新主体。市科技局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根据孵化绩效给予综合奖补,对运营不良的孵化载体及时督促整改或摘牌,促进全市孵化载体优胜劣汰、提质增效。
附件:孵化载体建设目标任务
附件
孵化载体建设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
序号 | 区域 | 区 县 | 建设载体面积(万平方米) | 聚集企业和团队数量(个) | 孵化科技型企业数量(个) | |
1 | 主城都市区 | 西部(重庆)科学城 | 重庆高新区 | 200 | 15000 | 2300 |
2 | 璧山区 | 60 | 4800 | 750 | ||
3 | 沙坪坝区 | 30 | 2400 | 360 | ||
4 | 九龙坡区 | 30 | 2400 | 360 | ||
5 | 北碚区 | 30 | 2400 | 360 | ||
6 | 江津区 | 30 | 2400 | 360 | ||
7 | 两江新区 | 两江新区 | 180 | 14000 | 2000 | |
8 | 其他区域 | 永川区 | 40 | 3200 | 480 | |
9 | 荣昌区 | 40 | 3200 | 480 | ||
10 | 渝中区 | 30 | 2400 | 360 | ||
11 | 江北区 | 30 | 2400 | 360 | ||
12 | 南岸区 | 30 | 2400 | 360 | ||
13 | 渝北区 | 30 | 2400 | 360 | ||
14 | 巴南区 | 30 | 2400 | 360 | ||
15 | 铜梁区 | 30 | 2400 | 360 | ||
16 | 潼南区 | 30 | 2400 | 360 | ||
17 | 大渡口区 | 20 | 1600 | 250 | ||
18 | 涪陵区 | 20 | 1600 | 250 | ||
19 | 长寿区 | 20 | 1600 | 250 | ||
20 | 合川区 | 20 | 1600 | 250 | ||
21 | 主城都市区 | 其他区域 | 綦江区 | 20 | 1600 | 250 |
22 | 大足区 | 20 | 1600 | 250 | ||
23 | 南川区 | 10 | 800 | 120 | ||
24 | 万盛经开区 | 10 | 800 | 120 | ||
25 | 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 | 万州区 | 5 | 400 | 60 | |
26 | 梁平区 | 5 | 400 | 60 | ||
27 | 垫江县 | 5 | 400 | 60 | ||
28 | 开州区 | 2 | 160 | 20 | ||
29 | 城口县 | 1 | 80 | 10 | ||
30 | 丰都县 | 1 | 80 | 10 | ||
31 | 忠 县 | 1 | 80 | 10 | ||
32 | 云阳县 | 1 | 80 | 10 | ||
33 | 奉节县 | 1 | 80 | 10 | ||
34 | 巫山县 | 1 | 80 | 10 | ||
35 | 巫溪县 | 1 | 80 | 10 | ||
36 | 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 | 黔江区 | 5 | 400 | 60 | |
37 | 武隆区 | 2 | 160 | 20 | ||
38 | 石柱县 | 1 | 80 | 10 | ||
39 | 秀山县 | 1 | 80 | 10 | ||
40 | 酉阳县 | 1 | 80 | 10 | ||
41 | 彭水县 | 1 | 80 | 10 | ||
合 计 | 1025 | 80600 | 12100 |
注:孵化载体建设任务将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在主城都市区,经新认定有国家级、市级高新区的区,建设载体面积任务分别调整为40万、20万平方米以上(就高不就低);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经新认定有国家级、市级高新区的区县,建设载体面积任务分别调整为10万、5万平方米以上。聚集企业和团队数量、孵化科技型企业数量根据建设载体面积按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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