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确定对菏泽市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 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聂元科(副市长)
成 员:刘培廷(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友华(市财政局局长)
潘炳波(市财政局一级调研员)
张庆国(市水务局局长)
吴 振(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邵新宇(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王本现(市林业局局长)
贾世敏(人行菏泽中心支行行长)
张强春(菏泽银保监分局局长)
王保华(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陶福占(市牡丹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郝为成(市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西民(市畜牧服务中心主任)
刘祥德(市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潘炳彪(省农担公司菏泽管理中心主任)
邵立才(市财政金融研究院党支部书记)
张效会(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潘炳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炳彪、邵立才、张效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信贷担保支农惠农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方案和财政奖补政策,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抓好组织落实工作;(二)拟定全市农业信贷担保年度任务目标和考核办法,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抓好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工作;(三)负责市级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和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四)负责组织市直相关部门、省农担公司、辖区内金融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会同省农担公司和合作银行进行追偿;(五)负责督导县区的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协助省农担公司对县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合作银行进行培训;(六)协调有关部门加强乡村诚信建设,打击恶意欺诈、逃废债务等失信行为;(七)负责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农担公司菏泽管理中心合署办公,业务经费、办公场所等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
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菏泽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 月14日印发
菏政办字[2021]74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菏泽市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doc
菏政办字[2021]74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菏泽市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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