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2021)》和《聊城市司法局权责清单(2021)》的解读

  一、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的通知》(聊编办〔2019〕47号);

  2.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动态调整的通知》。

  二、主要做法

  为厘清事权边界与职责分工,加快制定、公布聊城市司法局和聊城市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根据聊编办〔2019〕47号、关于动态调整《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和我局“三定”方案,对现行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关于印发的通知》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各科室全力配合,确保认领到位、编制全面。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组织具体负责编制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中央、省、聊城市有关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及时关注学习各级关于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新动态和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

  (三)及时认领,全面梳理。对照《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我局“三定”方案等为依据,对市级行政职权进行及时认领和全面梳理,做到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职权。

  三、取得成效

  经梳理核定,聊城市司法行政系统现有行政职权35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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