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切实做好我市乡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好各级在乡村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上职责不清楚、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有效防止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起草了《聊城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意见》初稿完成后,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组织召开了行业代表座谈会听取行业代表的意见。在经有关部门会签后,市司法局进行了《意见》的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了工作基本原则:依法进行、积极稳妥,分类管理、各司其职,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强化保障、有序引导;二是明确了乡村建设工程的概念、种类和基本要求;三是明确了市、县(市、区)、镇和村(居)在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有利于各级更好履职尽责推进工作;四是明确了工程选址要符合城乡规划、工程建设要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要按图施工、要确保工程质量;五是根据我市自2020年12月起在东阿县、阳谷县进行试点工作的成效,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鼓励探索成立有资质的村镇建筑公司促进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六是为确保《意见》顺利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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