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解读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

条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解读

 

一、编制背景

   《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经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211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公共法律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和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立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高品质法律服务需求,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形式和供给模式,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三、主要内容

《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共7章49条,分别从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保障激励、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意见》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力度三方面,制定了调整规范实体平台建设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等12条具体措施,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作用推广和深化“枫桥经验”,推进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健全保障激励、监督管理机制,努力搭建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全时空、全要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提升法治东营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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