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按照省司法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编制目的
通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覆盖乡村,智能法律服务得到快速发展,多元化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初步形成,乡村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地区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内容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于今年7月至2023年5月在全市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了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提供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等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确定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组建律师专项服务团队、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推进公证服务进乡村等14项具体法律服务举措,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完善相关政策,整合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健全便民措施,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为我市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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