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宜宾市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

一、印发《宜宾市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3号)精神,净化制度运行环境,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全面提升我市医保治理能力。

二、印发《实施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3号),结合宜宾实际制定。

三、《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答:2020年6月30日、12月30日国家、省分别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实施意见》作出批示,由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我局根据《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宜宾实际,拟定了初步实施方案,征求了市纪委监委机关等26个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并达成一致。2021年2月19日,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了《宜宾市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2021年11月17日,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为五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监管责任主体、制度体系改革、保障措施改革、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实施步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改革创新、协调高效的基本原则,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

第二部分监管责任主体。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监管、推进行业自律管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政府监管,充分发挥政府在基金监管法治建设、标准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定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履行行业自律公约。

第三部分制度体系改革。包括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智能监控平台建设、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制度。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改革。包括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加强医保基金监督检查能力保障、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统筹推进相关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引导。

五、《实施方案》何时印发?

答:本预案自2021127日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六、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朱德燕

联系方式:0831820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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