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政策》的
政策解读
《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6月15日,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对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6月22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8月25日,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通过《中共遂宁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遂宁的决定》,就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制定出台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以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8月27日,遂宁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奋力推进‘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发展动能之变”“共建成渝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产学研创’融合发展示范区”等举措。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若干政策》初稿。
二、制定过程
2021年8月,《若干政策》初稿形成后,市政府多次组织研究讨论,并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建议,对《若干政策》进行修改完善。11月15日,市政府八届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若干政策》。为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市科技局先后五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先后两次征求司法局意见,现由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三、主要特点
《若干政策》重点突出、导向明确、操作简便,通过专项资金兑现,放大政策激励效应,不断完善了遂宁市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加大了科技供给,在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和潜力上,切实发挥了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政府的引导作用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支持、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机构)进行科技创新,是近年来遂宁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中“含金量”最高的政策文件。
四、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包括创新平台、创新主体、创新技术、创新人才、创新业态和创新模式6个部分,共29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打造提升高质量创新平台。主要围绕建设国家实验室、天府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飞地研发基地等创新平台,新建概念验证、重视熟化等成果产业化平台,以及国合基地、科普基地等内容,制定了11条政策,给予支持、奖励、补助。
(二)加快培育高成长创新主体。主要支持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主体,以及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内容,制定了5条政策,给予支持、奖励。
(三)实施转化高赋能创新技术。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实施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等科技项目,申报国省科技进步奖、实施技术交易合同等内容,制定了4条政策。
(四)培育引进高素质创新人才。进一步强化我市各类人才政策措施,围绕高端人才、优秀人才引进,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内容,制定了4条政策。
(五)融合催生高品质创新业态。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科技和产业的支持,主要支持设立科创种子基金、科技支行、推进科创贷等内容,制定了3条政策。
(六)推广应用高效能创新模式。主要围绕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事业科研人员参与创新平台建设等内容,制定了2条政策。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政策措施涉及财政性资金支出的,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谁受益、谁兑现”的原则执行,每年一季度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组织兑现上一年度奖励。奖补资金从市科技发展资金、创新创业引导资金、各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中安排,同一企业、同一事项不交叉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支持。
本市原有政策与之不符的,以本政策为准。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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