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改革局(粮食事业发展中心、粮食和储备中心),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
为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督促地方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确保地方储备管得好,调得动,销得出,用得上。市发展改革委定于12月上旬开展全市2021年地方储备粮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存储政策性粮食的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即所有纳入2019年大清查范围内的被查承储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储备粮管理运行情况。主要检查仓储管理制度标准执行情况及相关的收购合同、销售合同、粮食检化验单等。包括储备粮轮换计划报批是否符合规定程序,轮换计划执行是否规范,有无未轮报轮,超计划轮出及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轮出的粮食质量是否按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出库是否设置障碍等形成出库难现象,轮出的陈粮是否又充当新粮轮入,是否有转圈粮问题等。检查粮食检验化验单。
(二)储备粮安全储存情况。重点检查粮食收购主体是否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存储库点仓储设施是否符合粮油仓储单位备案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有无储粮安全隐患,仓储保管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使用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防范重特大粮食储存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切实做到粮安、库安、人安。
(三)其他依法检查内容。
三、检查方式、时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次检查以企业自查、区县检查为主,市级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市级抽查利用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按照一定比例抽取被查对象,并确保检查覆盖面。区县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不留隐患的原则,对辖区内承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级抽查时间与2021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及整改问题“回头看”工作同步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储备粮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直接关系到辖区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检查工作,确保地方储备粮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春秋安全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地方储备粮专项检查,向问题突出地区和企业倾斜检查力度,坚持以查促改,将问题整改贯穿到检查全过程,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企业整改落实,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理顺体制机制,推动企业储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承储企业违反法规政策等行为,要责令立即改正,并根据粮权归属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因监督不力致使承储企业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落实保密义务。地方储备粮库存数量和储存库点属于保密数据,不得泄露,尤其数据传输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责任,防止发生泄密事件。所有检查人员要保守承储企业的商业秘密。
请各区县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粮食监督检查处。
联系人:姚曙光,联系电话:66608205
电子邮箱:jnfgw_lsjdc@jn.shandong.cn
附件:1.粮食储存安全检查清单
2.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3.安全储粮检查情况汇总表
4.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5.安全储粮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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