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垦利区违法建设治理联动沟通处置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明确各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违建治理联动沟通处置机制,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拟定本意见旨在建立全区主管部门统揽,相关部门联动,属地政府各司其职,社区、物业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违法建设新机制。

二、制定过程

为进一步落实好全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全区违法建设治理联动沟通处置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严厉查处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东营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拆违拆临(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垦利区违法建设治理联动沟通处置机制实施意见》,并征求了各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该《实施意见》共分为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联动沟通、强化保障六个部分。

(一)基本原则。通过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协作等手段,整合执法力量,实行多部门配合,多渠道并举,形成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合力,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及时查处的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零增长,促进我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健康有序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意见所称的违法建设行为主要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建设。具体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或临时建设逾期未拆除的行为以及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等。

(三)组织机构。该部分明确了建立垦利区违法建设治理联动沟通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及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区拆违拆临(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席会议工作小组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城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及各镇、街道、办事处组成,作为联席会议制度的常设机构。

(四)明确职责。该部分分别对联席会议和职能部门单位在违建治理中承担的具体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一是明确了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及相关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范围。二是对各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

(五)联动沟通。该部分通过明确联动沟通处置的治理基本原则、信息共享机制、案件首查和移送制、牵头协调负责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综合惩戒措施、约谈预警等具体规则,搭建起了完整的违法建设治理联动沟通处置机制,为全区下一步违建治理构建了完备的流程体系。

(六)强化保障。该部分明确了联席会议向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和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及其他有关部门提出处分建议,依规依纪进行问责追责的具体情形。并进一步将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纳入镇街及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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