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一、出台该方案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管理,在经过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出台并印发了《聊城市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二、出台该方案有什么意义?

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是指在水产养殖环节中使用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是水产养殖中重要的生产资料,这些产品的质量关系到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不断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努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水产品舌尖上的安全,但近年来有部分单位以“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名义,将应按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产品“改头换面”,规避政府监管,造成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 为此,根据农业农村部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有关部署要求,在全市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明确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管理范畴,明确各科室各单位的职责范围,打击相关违法活动,规范投入品使用,确保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该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该方案共分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渔业提质增效和稳产保供主题,通过在全市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全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第二部分阐明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管理范畴。所有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均应按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

第三部分明晰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不同的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各部门的职责任务。

第四部分对专项整治进行了时间安排,共分四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检查整改阶段、巩固提升阶段。

第五部分从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制定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总结经验、巩固提升等四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四、如何抓好该方案的落实?

要求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勇于担当,采取切实有效举措,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确保《方案》有关要求落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责任。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建立推进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含义及管理范畴,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普及工作,提供指导服务,帮助厘清产品情况,引导其规范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利用监督抽查、明查暗访、投诉举报等监督手段,积极发现问题线索,依法依规查处,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联合查案等形式进行严惩重处并予以公开曝光,加大打击力度。

四是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梳理每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整改提升,努力构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新秩序、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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