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宜宾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制订目的和意义

教育督导是我国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根据中办、省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特制订《宜宾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订《实施意见》的依据是什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2071号),以及20201228日,全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会议的会议精神。

三、《实施意见》着力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2013年宜宾市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以来,教育督导工作积极助推宜宾基础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推动义务教育基础均衡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抓落实的重要抓手。对照《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对照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教育督导工作仍有较大差距。总体上看,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还未理顺,教育督导的权威性、严肃性还不足。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致力于解决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管理体制方面,教育督导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还不健全,还未充分发挥作用,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设置还不完善、管理不严格。二是在运行机制方面,督导定位不够清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督导工作重点不突出,督导方式方法仍比较落后。三是在结果运用方面,督导报告还缺乏权威性,督导意见常被束之高阁;整改问责不力,推动工作力度不强。四是在督学队伍方面,总体上人员不足,各级督学都面临专职少兼职多、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水平不高、条件保障不够、吸引力不足等问题。

四、《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主要从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导队伍建设和管理机制、保障机制五个方面的改革提出要求。

(一)强化问责,是这次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也是督导“长牙齿”的有力保障。为此,《实施意见》提出以下八大举措。

一是完善报告制度。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导工作,均要形成督导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落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教育督导工作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二是规范反馈制度。教育督导机构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逐项反馈被督导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决定,提出整改要求。

三是落实整改制度。被督导单位要针对问题,全面整改,及时向教育督导机构报告整改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

四是健全复查制度。教育督导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被督导事项建立回头看机制,有效防止问题反弹。

五是建立激励制度。市、区县政府要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注意了解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六是严肃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党和国家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被督导单位,由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要作出书面记录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备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是落实通报制度。针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将教育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建议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八是严格问责制度。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

(二)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是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的根本保障。为此,《实施意见》提出以下五个举措。

一是配齐配强各级督学。明确提出了督学的基本素质要求,对督学的数量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创新督学聘用方式。结合教育督导职能和当前实际,探索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干部和校长、教师、专家中,聘用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经历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有多岗位从业经验的督学,从事督政、和督学工作。

三是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完善督学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规划,出台培训大纲,编制培训教材,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开展督学专业化培训。积极探索具有校长职级和教师职称的督学晋升职级职称的相关制度。

四是建设高水平督导专家库。建立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知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类别教育督导专家库。

五是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提出,市、区县政府要建立对本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制度,市教育督导机构要完善对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健全教育督导岗位责任追究机制。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解读人: 张水

联系电话:0831-822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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