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绵阳市国资系统法治工作在顺利完成“七五”普法目标的基础上,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按照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企的总体要求,突出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两条主线,努力为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做大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服务中心大局
1.深入学习理论实践。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学法内容,全年组织了2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组织2次法治专题讲座,开展了5次机关人员集体学法,组织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岗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2.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法治国资建设领导机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委对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依法履职、依法治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重点工作。
3.健全依法决策程序。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的前置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全年完成国资委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41件,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办理人大政协提案,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全市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由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的程序,要求法律顾问在国企改革改制、重大产权转让、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律纠纷协调、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提前介入,全年法律文件审查修改、就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律师咨询意见120余次,在法律层面为国企改革从提供有力保障。
(二)服务国资监管
1.强化依法履职。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摘编》《绵阳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文件汇编》,推动政府出台《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切实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和履职方式转变,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
2.强化依法决策。制定《绵阳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市国资委及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的通知》,加强委机关和监管企业重大事件合法性论证,促进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
3.强化章程管理。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制定党建进章程模板,督促14户监管企业开展章程修订,依法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
4.强化风险防控。利用实时在线绵阳国资监管平台,加快建立法律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法律审核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刚性约束,实现法律风险防范全覆盖。针对企业法律风险高发态势,制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实施意见,研究制订法律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开展法律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件通报,建立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指导企业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妥善应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及时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服务依法治企
1.细化安排部署。组织年度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会,印发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计划,总结交流系统企业依法治企工作经验,邀请政府部门、高校、中介机构专家教授就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规管理等专题开展培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九洲集团、教投集团、汇泽公司立足自身实际,拟定了阶段性《依法治企工作实施方案》,促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2.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实施意见》,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述职、经营业绩考核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长虹控股、交发集团、水规院积极优化顶层设计,形成“一把手”抓总、法务部门推进、相关部门协调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3.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长虹控股、九洲集团授权经营问题调研、波鸿实业重大经营风险调研,进一步优化长虹控股、九洲集团自主决策权限,稳妥化解波鸿实业重大经营风险。
4.优化管理制度。起草《关于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企业法律顾问的组织体系、职责范围和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定位、职级待遇等。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粮油集团、机场集团将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及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情况、合规经营情况、案件管理情况考评结果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5.规范工作流程。全面促进法治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提高,确保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作用发挥三个方面同步推进,全市66.67%的监管企业单独设立了法治建设职责机构,企业外聘法律顾问达100%,审查经济合同9276份,审查重大决策议案822份。推动长虹控股、九洲集团、科发集团等企业加快健全境外法律工作体系,大力推动在境外重要子企业全面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或配备专职法律顾问。制定企业法务工作规范和指引,全面明确工作内容、程序和手段方法,努力提高企业法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6.搭建合规管理体系。深入研究企业合规管理工作,草拟《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法务和内控工作,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的若干意见》。监管企业全年新增案件177件,避免或挽回损失4.26亿元,同时积极制定《合规与风控管理制度》《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合规管理制度,初步搭建起企业合规管理体系。长虹控股在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合规与风控工作组,构建监事会、审计、纪检、财务、合规与风控“五位一体”机制;教投集团建立以公司章程和管控总则为核心,涵盖党建、子公司、财务、工程等各业务板块的内部管控制度体系。
7.推动经验交流。积极组织全市国资系统各企业之间的法治建设学习交流,树立国内一流、全省领先的标杆企业,宣传推广法治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积极推动全市国资系统与外地央属、省属企业的广泛交流,在法治工作领域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和委机关法律顾问的指导下,帮助长虹控股等3户试点企业对标中央、省属企业,确立标杆,比学先进,通过指导试点企业完善实施方案,采取定期调研督导、阶段验收、年终总结等方式,推动试点企业在合规管理制度、合规管理体系、合规管理机制上取得实效,形成可具推广复制的经验,促使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8.广泛教育宣传。印发《国资系统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法律进国企”的实施方案》,组织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法治论坛论文征集、法治微视频大赛、法治论坛和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监管企业全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23221人次。2021年,九洲集团、科发集团、绵投集团等25家单位入选“诚信企业”,国资系统企业占全市获评企业总户数的28.41%;科发集团、爱联科技董事长等2名企业家荣获“诚信企业家”称号。
9.注重人才培育。加大企业法务工作者培养力度,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提高企业法务人员专职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企业法务尽职调查的质量。截至目前,监管企业专职法务人员65人,其中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39人,取得公司律师资格人数12人。进一步健全保障激励机制,拓宽职务职级晋升通道,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法治国企建设需要、能与法律同行同台过招的优秀法律工作者队伍。
我市国资系统法治建设总体发展仍不平衡、法治基础还不够牢固。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培养;二是企业负责人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需进一步加强,集中表现在有的企业顶层推动不够,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出现层层递减,特别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向子企业延伸不够;三是法治建设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法治机构建设不平衡、不到位,有的企业法治工作机构和专业人才配备还足以支撑起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四是依法合规经营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依法治企手段单一,合规管理有待加强。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各个击破,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推进依法治企建设,为加快建设行业一流企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保障。
二、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是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法治建设工作至关重要。市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市国资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推动监管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浓厚的法治国企文化氛围目标,以深化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的依法执政、委机关依法监管、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有效治理为主线,着力解决法治建设突出矛盾问题,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探索紧贴国资系统实际的法治建设工作路径和模式,推动依法治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加快形成比较完备的监管企业依法治理体系,为推动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全面建设中国科技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绵阳贡献国资国企更大力量。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规划引领普法。全面对接法治绵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实际和中心目标任务,制定并落实《深化全市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全市国资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召开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工作会议,总结通报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国企建设进展情况,部署年度法治国企建设重点工作,推动法治国企建设落实落地见效。通过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法治绵阳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规划和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任务、措施上来,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效助力法治绵阳建设。
2.分层分类开展学习。制定落实《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度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解读、深入细致地进行学习,切实增强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
3.抓好法治理论研究。围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实践性、应用性和前瞻性,深入组织开展法治实践和理论课题调研,建立法治建设“理论+实践”课题研究,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法治国企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企业建设,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提供法治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持。
(二)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
4.切实转变监管职能。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围绕以管企业向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要求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以及新的国资监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放得下、接得住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完成《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修订完善工作,充分发挥和调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市国资委依法履职、依法监管、依法治企。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保障文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文件质量。在对存量文档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暂行)》《反垄断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对增量文件上严把审核关,将公平竞争性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条件。
6.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定期对已出台的国资国企改革各类政策、文件进行分类清理,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将最新的政策、制度进行整理形成制度汇编,保持国资国企改革政策的有效性、系统性、延续性。在国资委官网政务公开专栏设置“规范性文件”子栏目,增加检索功能,为干部职工业务学习、政策查询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便利的政策服务保障。
(三)加强党对国资工作的全面领导
7.党的领导全面入章。根据《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和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等制度体系要求,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对二级及以下公司开展党建入章、党组织前置研究,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等进行清理规范,确保把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实现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
8.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定《市国资委及监管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权力和责任清单》(2022版)和《市国资委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2022年度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普法责任)清单》,通过“三个清单”管理,进一步强化相关主体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权、责落实,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督。
9.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国资委及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强化法律顾问参与决策,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聘用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进行审核把关,切实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完善市国资机关及监管企业决策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督促各监管企业邀请外聘法律顾问列席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加强对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指导各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法律工作机制。
10.协调法律纠纷案件。落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实施意见,开展法律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件通报,建立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指导企业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集中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
11.贯彻学法述法用法制度。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把全面依法治企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好工作部署。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完善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员工和单位职工学法培训有制度、有计划、有考核、有台账,全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参训率达80%以上。
12.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通过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强化普法责任体系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强化督责考核等措施,实现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企各项决策部署更加系统深入、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国资委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水平不断提升、监管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全员法治意识和合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法治国企建设氛围更加浓厚目标。
(五)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保障
13.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集中宣传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民法典》《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宣传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核心的国资国企改革“1+N”系列文件,以及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大力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财税、金融、投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境保护、“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
14.开展法治建设考核。完善法治国企与企业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机制,注重成果运用,依据《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完成对各监管企业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酬切实挂钩,同时,将市委依法治市办下达给我委的法治建设2022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国资系统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中心工作进行分解下达到各监管企业,并督促监管企业抓好工作落实。
15.抓好法治队伍建设。完善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和企业领导班子及员工法治培训制度,将法治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年内计划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开展2场法治专题培训。同时,积极选送国资系统优秀法律事务工作者参加由上级组织的各类法律业务培训。完善干部法治档案制度,将法治素养和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干部职工考核、评优、培养、选任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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