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经发部,国网菏泽电力公司

现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84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关于延长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840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司〔2020〕48号)要求,我委对《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开展了实施后评估。经过评估,该规范性文件需要延长有效期继续执行。现统一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并重新计算有效期。

特此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有效期

三统一编号

1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

鲁发改价格〔2019906

2021.11.1-2026.10.31

SDPR-2021-003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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