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科技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对《威海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威海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威科字〔2018〕40号)同时废止。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威海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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