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加大指导服务力度优惠政策要点

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加大指导服务力度优惠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凉人社发〔2020〕7号)。

政策级别州级

适用对象在凉山州社保局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进行了参保登记的企业。

兑现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有效时限:长期

责任部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卢佼  0834-216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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