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训补贴优惠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4号);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
政策级别:省级
适用对象:
1.新吸纳劳动者的中小微企业。对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2.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困难或导致停工停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3.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体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类行业的各类企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上述企业应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兑现条件:对符合文件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实际参加人数,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申报材料:
1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请1份;
2以企业参保名称提供的以工代训人员名单、当月发放工次银行对账单或参保证明(其中停工停业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或参保证明)1份;
3停工停业中小微企业的增值税指标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
办理流程:企业申报—经办机构审核—发放
有效时限:2021年12月底
责任部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卢佼 0834-2162431(该事项下放各县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办理)
西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3243350
德昌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5282279
会理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5622145
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5422117
宁南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4561195
普格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4775248
布拖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8533349
昭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8335222
金阳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8733460
雷波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8822003
美姑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8242728
甘洛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7812608
越西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7616076
喜德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7442484
冕宁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6722738
盐源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6362916
木里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652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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