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为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培育工作,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我市智能制造水平,筛选一批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根据《聊城市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关于印发的通知》(聊工信发[2021]102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1年聊城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2年及以上。
2.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3.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投资的决算报告,实际投资达500万元以上。
4.近两年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需提供所在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5.近两年没有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需提供所在辖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数字化车间申报条件
1.车间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建模;基于三维模型的产品设计与仿真,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PLM),实现产品设计、工艺数据的集成管理。
2.制造装备数控化率不低于70%,并实现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与集成。
3.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等管理功能。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建立工厂内部通信网络架构,实现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信息互联互通。
4.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5.实现运营成本降低20%以上,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10%以上。
(三)智能工厂申报条件
1.至少具备1个数字化车间,如产品生产流程涉及多个车间,则至少应具备2个以上数字化车间。
2.产品规划、开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等全过程数字化,可实现设计开发与生产之间的及时响应、持续改进、全流程创新。
3.物流配送过程广泛应用二维码、条形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车间物流实现自动挑选、实时配送和自动输送。
4.原料供应、生产管理、仓储物流等环节实时记录产品信息,可实现产品信息可追溯;关键工序可实现产品质量在线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车间环境可实现智能检测、调节、处理功能;对主要用能设备可实现检测与控制。
5.对生产的最终产品,运用数据挖掘、性能监控、物联网智能终端等技术设备,实现对产品的远程监测与控制、故障自动化分析与处理。
6.实现运营成本降低20%以上,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10%以上。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含各投资方股权构成及主要投资方基本情况)。
2.重点介绍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情况,总体介绍、具体实现、先进性和成长性分析,实施效果包括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等方面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3.企业购置主要的智能设备、软件清单对照表。
4.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运行实景照片。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2019、2020年)。
7.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投资的决算报告。
8.近两年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证明。
9.近两年没有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证明。
10.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与本级财政部门沟通达成一致后,出具初审意见。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列入国家和省智能制造专项、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
请于11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附汇总表)一式5份、企业申报材料胶装一式8份及其电子版(WORD和PDF)报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抄报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峰8288090;邮箱:lcsgxjzbcyk@lc.shandong.cn
附件:1.申报聊城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汇总表
2.聊城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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