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枣庄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枣庄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枣庄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市场监管治理水平,打造适应新发展格局要求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根据《山东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规划》《山东省“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和市场化改革方向,围绕深入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聚焦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构建权威高效、共建共享的现代化治理体系,为建设现代化强市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全局。增强战略意识,强化全局观念,着力实施质量强市、品牌强市战略,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通过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依法监管。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严管重罚与包容审慎相结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市场监管中的保障性作用,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保驾护航。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用改革的观念来为监管开路,用创新的思维来为发展破题,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使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和监管方式符合现代市场体系要求。
——坚持底线思维。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领域和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领域的各类风险,强化源头治理,守牢安全底线,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坚持社会共治。充分调动企业、政府、媒体、公众等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市场监管,共同维护市场有序运转,形成信息共享、良性互动、协调配合、有力监督的社会多元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匹配的市场监管体系,打造创新创业、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形成市场导向、科技支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市场活力充分激发,市场秩序规范公平。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快速增长,质量效益显著提升,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充分激发。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不正当竞争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基本建立。
消费环境安全放心,消费维权畅通高效。“放心消费、诚信枣庄”品牌建设扎实推进。商品和服务消费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重点消费领域治理成效显著,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消费维权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共治水平明显提高,内需潜力持续释放。
质量强市扎实推进,品牌战略深入实施。质量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质量基础支撑能力不断提高。质量提升与品牌引领助推高质量发展作用更加凸显,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全面提升。
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市场安全明显改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形成。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四大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源发性事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
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创新发展动能强劲。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为重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到“十四五”末,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力争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目标值 | 属 性 |
1 | 承担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数量(项) | ≥325 | 预期性 |
2 | 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张) | ≥500 | 预期性 |
3 | 有效发明专利(件/万人) | ≥9 | 预期性 |
4 | 高价值发明专利(件/万人) | ≥3 | 预期性 |
5 | 有效商标注册量(万件) | ≥5 | 预期性 |
6 | 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分) | ≥83 | 预期性 |
7 | 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批次/千人·年) | ≥5.5 | 约束性 |
8 |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98.5 | 预期性 |
9 | 食品抽检不合格处置率(%) | 100 | 预期性 |
10 | 主要食品品种食品安全追溯覆盖率(%) | ≥98 | 预期性 |
11 | 药品经营使用监管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12 | 药品、化妆品抽检不合格处置率(%) | 100 | 预期性 |
13 | 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人/万台) | ≤0.03 | 约束性 |
14 | “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15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16 | 一般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 | ≥8 | 约束性 |
17 | 12345(12315)投诉处理满意率(%) | ≥98 | 预期性 |
18 | 12345(12315)投诉举报处置率(%) | 100 | 预期性 |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1.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让“一证准营”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
优化政务服务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全力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大力推行“告知性承诺制”改革,健全告知承诺改革配套制度。完善政务服务大数据平台,实现涉企信息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对接和精准推送。
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良好发展。健全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体系,引导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升级发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多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开展“政银携手、百亿助小微”等服务民营企业活动,促进优惠政策落实落地。
2.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形壁垒,探索建立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统一审查、外部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建立政策措施定期评估清理机制,“十四五”时期出台的政策措施,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清理。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积极配合省相关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溯源查处。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坚持打击清理常态化,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3.改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围绕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深入实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容错机制。
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建立规范化政企沟通渠道,进一步降低投资创业和企业经营的制度性成本。大力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强化“红顶中介”、金融机构、电子政务平台等涉企收费领域检查,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不规范、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深化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引领。按照“全域布局、典型引领、梯次推进、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推动市场监管业务与“小个专”党建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党建引领、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红色引擎”。
专栏1 助推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个体私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精准扶持工程。通过推进信息共享、创新融资产品、搭建服务载体、优化服务方式,开展“政银携手、百亿助小微”等活动,有效解决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激发市场主体内生活力。 |
(二)打造放心消费环境,持续释放内需潜力
1.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打造放心消费品牌创建。聚焦服务群众高品质生活,推动消费扩容提质升级,以街区、景区、综合体、特色小镇等放心消费创建为引领,将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市场主体全部纳入创建范围,推动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培育打造“放心消费、诚信枣庄”品牌。
加强放心消费示范引领。以“消费环境舒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诚心、消费服务贴心、消费维权省心”为基准,不断完善放心消费创建评估体系,分层次、分行业、分领域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宣传“五进”活动,营造放心消费创建浓厚氛围。
2.建立健全消费维权保护体系。
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消费维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加快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消费投诉举报网络。大力发展在线解决纠纷(ODR)企业,落实经营者首问负责和赔偿先付制度。大力实施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格局。
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实现12315平台与12345热线对接融合发展,建立依法受理、快速处置的新机制,实现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力争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100%满意。完善电话热线、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受理途径,建设线上与线下、传统与现代全面融合的立体化消费维权网络。
3.强化重点消费领域监管。
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提升广大经营业户的诚信意识。加强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网络市场经营主体数据库,全面落实电商企业“亮照亮证亮标”,保障网络经营活动可追溯。推动网络市场协同共治,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完善高效的网络违法协查机制,严厉打击大数据杀熟、默认搭售、侵犯个人信息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加强合同行政监管。聚焦房地产业、汽车销售业、旅游业、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促进消费领域合同公平公正。加强合同行政指导,推广使用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签约、履行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加强价格收费监管。加强民生领域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商品价格基本稳定。规范旅游行业明码标价,倡导诚信经营。在药品、快递、美容美发、电商和外卖平台等领域,探索行之有效的市场价格监管办法。加强住房、教育、医疗、交通、电力、通信等重点民生领域价格收费监督检查,打通减费降费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加强广告监管。加强对新媒体广告发布的动态监管,加大医疗、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房地产、教育培训、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广告整治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手段,始终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
专栏2 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实施“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围绕群众生活消费相关主体,分领域、分行业完善创建标准,广泛开展承诺、亮诺、践诺活动,实现全市辖区地域、行业“两个全覆盖”,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000家以上。 开展旅游市场消费环境提升行动。全面规范景区、景点、酒店、宾馆、农家乐等重点旅游市场主体经营秩序,保障游客饮食安全,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消费侵权违法案件,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区域性食物中毒事件,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
(三)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1.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NQI)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建设,提升质量发展保障能力。实施质量品牌培育工程,组织开展市长质量奖评选,加强省长质量奖培育力度,持续开展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创建以及制造业、服务业高端品牌培育,叫响“品质枣庄”,共建共享“好品山东”。开展“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活动,完善质量评价考核机制,提升枣庄区域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
2.促进标准提质升级。
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聚焦优势产业、乡村振兴、现代服务业、社会治理、生态文明等领域,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标准与创新互动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建立枣庄市标准化技术人才专家库,为标准研究、制定、宣传、培训、实施等提供支持。
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完善地方标准管理,出台《枣庄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健全企业标准化促进体系,引导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及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推动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
3.加强计量能力建设。
完善计量技术体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增强法制计量、民生计量的技术保障能力。推进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建设,为产业提供全溯源链条、全生命周期、前瞻性的计量支撑和技术服务。
优化计量监管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计量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深化“诚信计量、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计量服务千企行”、计量惠民等活动,打造计量服务品牌。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规范市场计量秩序,提升计量监管智能化、科技化水平。
4.提升认证供给质量。
建立完善认证行政监管与服务体系,推动质量认证转型升级。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加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设,实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每年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不少于100家。增强质量认证服务能力,指导企业开展“泰山品质”产品高端认证。加大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智能家电、健康服务等认证推广力度,支持企业申请绿色快递包装产品等新型认证。
专栏3 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实施品牌培育工程。优化政策激励,建立培育库,梯次培育、逐年推进,到2025年,培育“好品山东”企业80家以上,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40家、省优质产品基地12个。 “计量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加大民生、医疗、安全、环保等重点领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检查,组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随机抽查。深入开展“计量服务千企行”、计量惠民活动,推进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建设。 |
5.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加强检验检测科技投入和科研创新,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快检技术能力建设,提高检测检验水平。加强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动人、财、物等检验检测资源向基层倾斜。
强化检验检测行业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扎实履行检验检测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直接责任部门职责,探索检验检测行业高效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全市检验检测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市级检验能力提升。建成新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完成市检验中心整体搬迁,配备、更新高精密度仪器设备,增加检测参数和种类,各类实验室能够在使用面积、布局、环境条件等方面与所承担的检测任务相适应,满足批量检验检测和区域监管的技术保障需求,提高安全类检测参数的检测能力。 “NQI+服务”云平台。以“互联网+”为支撑,整合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NQI+服务”云平台,实现质量要素精准匹配共享、机构能力优势互补整合、企业需求多方在线协作,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各类质量基础业务线上“一次办结”,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等一揽子服务“一站获取”。 |
(四)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守护“四大安全”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领导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到2025年,全市镇(街)基层食药安办规范化建设全部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化区(市)达到100%。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健全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制度,完善落实评价激励办法。
强化食品全领域全链条监管。遵循“四个最严”,全面深入开展食品安全11项攻坚行动,提升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治理水平。推广应用国家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加强部门间追溯信息共享,做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强化食用农产品流通渠道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规范落实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全面推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和信用监管。到2025年,食品销售者按照“一户一档”原则,食品安全信用建档率达到100%。深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和“清洁厨房”行动,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压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广“外卖封签”和“网上明厨亮灶”,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和一次性餐具用品监督抽检,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上线下同步查处力度。
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及风险报告制度,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施HACCP、ISO22000等管理体系达到100%,生产企业自查及风险报告率达到100%。积极推动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指导推动全市食品生产工业园区、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聚集区建设。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曝光力度。
健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制。完善市级为龙头、区(市)级为基础、第三方为补充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基层食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十四五”期间,食品抽检量稳定在2.2万批次/年,全市食品抽检量不低于5.5份/千人·年。充分运用抽检监测大数据,赋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推动食品安全由被动监管向主动防控转变。
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评估。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开展食品安全问题问卷调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你我同查”“你点我检”等活动,深入实施“红黑榜”制度。全面落实“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地方标准,深入推进“食安枣庄”建设,巩固深化省级食安市、区(市)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专栏5 食品安全治理重点任务 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整治网络餐饮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重点保障“一老一少”(养老机构和幼儿园、学校食品安全),切实抓好“两大三小”(大型企业、大宗食品和小作坊、食品小摊点、小餐饮),着力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和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在实现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全覆盖基础上,稳妥有序向大中型企业、社会餐饮单位推广,持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 食品抽检质量提升计划。加大对冷冻饮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产品的抽检力度;重点关注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添加剂滥用、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和有机污染物等项目;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网购等重点环节以及问题频发多发企业的抽检力度,定期公布抽检信息,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
2.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加强“两品一械”日常监管。完善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药品质量抽检,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网格化监管覆盖率达到100%;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区(市)覆盖率达到100%。强化疫苗追溯管理,对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储存运输单位及预防接种疫苗质量每年实施全覆盖检查。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推进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积极推进“美妆山东”计划实施,严厉惩处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
构建“两品一械”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强化监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盲抽盲检”“暗访暗查”“联动联处”工作机制,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和药品领域新生业态监管。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推进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落实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推动药品安全知识普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多元、和谐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发挥医疗器械CDMO平台作用,积极推进全市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专栏6 药品安全治理重点任务 基层药品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创建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等民生实事。落实市场主体责任,严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购销假劣药品、违法配制制剂等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
3.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推进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和定检率保持100%。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链条,加强特种设备公益性检验机构建设,着重发挥专家检查、风险研判与评估、检验结果大数据分析、事故防范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
建立特种设备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实现闭环管理。深化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直报制度,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加大特种设备安全财政资金投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机构检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化解人机矛盾突出问题。
专栏7 特种设备安全提升工程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适时开展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隐患专项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电梯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持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扎实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发挥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处置电梯困人故障,定期公布电梯安全信息。探索建立以故障率、使用寿命为主要指标的电梯质量安全评价体系。 |
4.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稳定。
建立健全质量监管联动机制。加大流通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工业产品、行业质量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全链条的工业产品质量监管联动机制,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综合监管执法合力。
实现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全覆盖。对现有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推动证后监管全面落实。深化落实监督抽查、日常检查和专家检查三项制度,全面提升质量监督服务效能。对告知承诺制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专栏8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科学制定重点产品监管目录,重点实施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涉学涉童产品、电子商务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等领域专项整治,增强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邀请专家深入企业“号脉问诊”,加强对问题产品、问题企业的跟踪处置,提升质量管控水平。强化舆论宣传,普及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激发公众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 |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
1.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中长期规划,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完善各类知识产权保护配套制度。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形成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维权援助、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地理标志、展会、电子商务、重点企业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侵犯商标权、版权、专利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舆论关注度高、侵权假冒多发的商品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支持重点企业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
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协同监管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将重点企业纳入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库。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畅通知识产权保护便捷响应渠道。完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知识产权违法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针对峄城石榴、山亭长红枣等特色地理标志,强化监管执法协同保护,形成执法合力。
2.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优化知识产权奖励支持政策,重点加大对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以高价值发明专利和商标品牌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评价体系。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强校、强区(市)建设工程,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推动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实施商标品牌工程,推进锂电、机床等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引导企业开展国内、国际商标注册,加强地理标志及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围绕“卡脖子”技术,大力开展科研攻关,促进高价值发明专利产出。推进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
3.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注重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扩大质押贷款规模,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实施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计划,推动中小企业专利权转移转化。发挥我市粮食、蔬菜、林果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优势,以石榴、马铃薯、花椒、大枣等品种为重点,加大涉农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力度,助推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
4.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提高面向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推送服务能力。加快培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覆盖面。健全协同监管机制,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
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鼓励全社会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开展面向企业和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培训,提高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知识产权产、学、研人才联合培养,推进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养申请代理、价值评估、涉外等知识产权高端人才。
专栏9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 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程。围绕“6+3”现代产业体系重点产业,组织开展专利导航,精准辅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支撑产业集群技术攻关和创新发展。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专利收购等模式,构建产业化导向专利组合,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 地理标志保护运用工程。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总体思路,深挖符合地理保护产品条件的地方特色产品,科学制定全市地理标志商标发展规划,鼓励指导相关组织积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努力提高农产品特色优势和品牌优势。发挥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吸引合作社、农户等市场主体参与地理标志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
(六)健全市场治理体系,推动治理现代化
1.推进法治建设。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的法律知识和守法意识。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知识储备和法律素养。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开展行政调解,依法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做到柔性执法和重拳严管相结合,不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依法履职尽职免责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行政执法案卷的督查考评。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推进监管机制建设。
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强化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登记注册、行政审批、产品认证、行政处罚、消费投诉等信息“应归集尽归集”,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并向社会公示。深化企业“多报合一”改革,推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保持较高水平。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需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抽查结合运用,合理确定不同风险等级的双随机抽查范围、对象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强化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实行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环境。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指导失信主体重塑信用、重返市场。探索实施企业休眠制度,为企业渡过难关提供缓冲期。
3.推进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引领,打造市场监管党建品牌,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担当型、清廉型“五型机关”,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加大复合型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完善人才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岗位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制度,凝聚强大的干事创业合力。
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加大市场监管队伍人才培养力度,分层分线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市场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鼓励引导执法力量、设施装备和经费投入等向基层一线倾斜,推进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市场监管事业根基。
强化宣传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市场监管政策宣传、科普宣传和新闻宣传,规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舆情处置工作流程,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守牢市场监管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自媒体建设,联合主流媒体形成宣传矩阵,实现融媒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围绕新形势新要求,完善预案编制修订,建立落实应急演练制度,构建“指挥有力、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4.推进智慧监管建设。
打造监管信息化发展新格局。充分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增强大数据运用能力,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实现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
推动智慧监管执法一体化建设。按照省、市两级“互联网+监管”标准规范,集成整合已建和拟建的监管系统,全面建成智慧市场监管执法一体化平台,实现各类监管数据集中管理,满足日常监管、行政执法和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功能。集成整合市场监管应用系统,建立基础数据库,实现市场监管业务统一入口,支持移动化办理各类业务,提高智慧市场监管服务水平。
专栏10 市场监管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智慧市场监管执法一体化平台。按照省市互联共享要求,完成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整合改造,重构信息化工作流程。根据我市实际,开发建设个性化执法业务系统,确保平台建设契合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实践。以一体化平台建设为抓手,推进市场监管执法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提升治理效能。 |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市场监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统筹谋划,将规划实施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预算予以保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做好本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统筹规划衔接
要注重工作协调,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把相关任务目标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和重大专项行动,创造性地落实好规划任务。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规划实施。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市场监管作为改善地方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地方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把规划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工作部署予以落实。相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要按照规划要求,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发挥作用。
(三)加强督查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效果的动态追踪和反馈,建立中期评估和总体评估制度,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通过对实施效果进行督查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推进各项规划目标切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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