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托存档单位、个人:
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21〕99号)及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就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和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认定申报受理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23日。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申报范围
1.中心委托存档单位中,与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2.人事档案在我中心委托存档,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符合任一上述情形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职称评审系列、层级需达到的基本学历、资历条件要求。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202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申报人员需提交2019-2020年两个年度公需科目和2020年专业科目学习合格证明材料;2020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申报人员,需提交2020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合格证明材料。
(三)申报渠道
中心2021年度初级职称申报启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均需通过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http://117.73.253.239:9000/rsrc/。
系统填报要求请参照2021年度《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附件1)。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员要将所有纸质材料装入牛皮纸档案袋(A4)内,自行下载打印评审材料袋封面,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拟晋升职务、系列(专业)、晋升方式、报送材料数量等。(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如实填写)
纸质材料数量及要求:
1、评审: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须提交纸质材料外,其他上传至系统“上传其他证明附件”栏目中即可。《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7 份。(A3 纸型,正反打印,原件3 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可为复印件)。
2、认定:《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2份(A4 纸型,正反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
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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