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东营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31号)翻印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
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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