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重庆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目录(第二批)》)的通知,为方便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深入了解政策内容,做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1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2021年6月,市政府根据该文件出台了《重庆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1〕16号),对我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了调整。市发展改革委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根据上述调整,编制了《目录(第二批)》。
二、主要内容
《目录(第二批)》共68个事项,涉企市场监管、公安等26个领域。其中,全市推行事项31项,自贸试验区推行事项37项。与《目录(第一批)》50个事项相比,《目录(第二批)》取消了9个事项(3项改为优化审批服务、1项改为备案、5项取消审批),新增28个事项,合并2个事项。11个事项由全市推行改为自贸试验区推行,8个事项由自贸试验区推行改为全市推行。
执行时间
《目录(第二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重庆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一批)》停止施行。
下一步,各相关单位将对照《目录(第二批)》,切实推动实施各自领域告知承诺制,实现全过程电子化、全流程闭环化化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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