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五城区加快存量新能源巡游出租车上线运营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及市“三大战役”办《关于下达2020年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车推广目标任务的通知》(成污防“三大战役”办〔2020〕110号)有关要求等。
二、形成过程
(一)制定初稿。根据市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和2020年12月15日下发的《关于下达2020年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车推广目标任务的通知》(成污防“三大战役”办〔2020〕11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报审过程。2021年4月,《实施方案》初稿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审议,并按照党组会议要求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
(一)工作目标。阐述了实施方案制定依据及加快推动新能源车辆更新替代相关措施。
(二)奖励对象。明确了奖励对象和申报条件。
(三)奖励标准。明确了购买新能源车辆奖励特许经营权标准、特许经营权后续管理要求等。
(四)办理时间。明确了购买新能源车辆奖励特许经营权办理的具体时间。
(五)办理程序。明确了奖励对象提供对应申报奖励具体相关材料及审核过程。
(六)工作要求。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巡游出租车企业的工作职责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提供虚假材料承担的相应责任。
解读机构: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张文,联系电话:6188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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