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文本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解读文本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国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发生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全面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迫在眉睫。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关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较为笼统,细化程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缺少明确的惩罚性意见,客观上限制了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为有效贯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6号令修正,以下简称《危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6〕2号)、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川安委〔2016〕8号)要求,结合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和惩处机制,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着力解决当前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5.《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

6.《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6〕2号)

7.《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川安委〔2016〕8号)

8.《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交通运输行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交发〔2016〕145号)

四、核心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该部分主要是从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设施设备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实施车辆动态监管、严格运输作业规程、强化应急救援事故处理七个方面对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点内容。

第二部分:明确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该部分主要是从严格行业准入和落实监督检查两个方面对行业管理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重点内容。

第三部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惩处机制。该部分是《实施意见》的重点部分,主要是针对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违规管理行为的具体惩罚措施,体现“严管重罚”的原则,倒逼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运输管理处

解读人:赵耀

联系电话:61887448

六、解读形式

由解读机构撰写解读文本,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形式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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