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及
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以下简称《新客规》),经多方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我局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2020年9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新修订颁布的《新客规》正式施行,旨在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个性化出行需求。《新客规》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站经营行为,保障了道路旅客运输市场运行安全有序,维护了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经营许可、客运经营管理、班车客运定制服务、客运站经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确保我市道路客运行业在稳定发展的基础上有序落实《新客规》,不断优化道路客运结构,有效激发行业创新活力,加快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我局结合行业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工作保障3个部分,共提出了20条工作措施,具体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强调要围绕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个性化出行需求;二是发展原则,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市场配置资源、协调有序发展;三是工作目标,提出至2025年建成结构优化、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衔接顺畅、服务优质的道路客运体系。
(二)重点工作
结合成都市的客运行业实际情况,《实施意见》从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组织模式、加快信息化建设、实施服务质量考评和落实主体责任6个方面共提出了20条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二是取消车辆座位数要求及站点许可;三是下放车辆的审验权限;四是实行“证牌分离”,取消班线、包车客运车辆与线路绑定运营的管理方式;五是合理调整车辆经营范围;六是客运标志牌经营期限统一为6年;七是建立客运有序发展机制,编制客运市场发展规划;八是调整现有储备运力,按照车台数1:1的比例申请市际包车客运经营许可;九是推进道路客运资源整合,鼓励客运企业重组、班线与客运站优化整合;十是推动定制客运开放、有序发展;十一是鼓励现有客运站经营者采用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推进站外停靠点标准化设置、规模化经营、规范化服务、专业化管理和智能化发展;十二是支持客运旅游融合发展;十三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十四是提升客运企业信息化水平;十五是升级完善公路客运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十六是完善质量信誉评价体系,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行业自律、诚实守信的道路客运市场环境;十七是建立服务质量考评机制;十八是强化服务质量考评结果运用;十九是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二十是强化行业执法监管。
(三)工作保障
为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评估反馈、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扶持力度、提升政务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各项保障措施。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实施意见》制定的过程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吸纳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的意见,专题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报告,2020年11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20年12月,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通过。
解读机构: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马易苗
联系电话:028-6188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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