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9日,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利津县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利政办字〔2021〕2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清洁取暖建设,进一步提升清洁取暖覆盖率,特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东营市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建字〔2021〕47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2021年利津县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
三、出台目的
坚持把清洁取暖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作为推进“四减四增”、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有效举措,以保障城乡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立足点,持续做好项目建设、能源保障、运行管护等工作,全面推进清洁取暖建设,进一步提升清洁取暖覆盖率,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作出积极贡献。
四、重要举措
对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费用实施限额补贴,时间暂定3年,所需资金建议由市县乡三级财政按照2:4:4比例分担,列入2021至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
1.气代煤供暖。(1)建设补贴。一是新增燃气村村通用户。严格按照《东营市燃气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新增用户必须同步配套燃气壁挂炉、暖气片,实现清洁取暖。村内燃气管网及户内燃气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市级财政按2000元/户安排奖补资金,县级财政按2000元/户给予奖补,不足部分资金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空缺资金约2000元/户)。二是已实现燃气村村通但未实现燃气清洁取暖,需完善户内取暖设施用户。2021年对于完善户内取暖设施用户市县财政按2000元/户进行奖补,剩余部分资金(约1000元/户)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其中,市级财政:已实施燃气村村通工程,但未全额享受市级财政2000元/户奖补资金的用户,根据《东营市燃气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完善相应设施后,本次市级财政补齐差额部分(平均500元/户),新增户内取暖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市级财政另按照600元/户安排奖补资金;县级财政:补齐到2000元/户。(2)运行补贴。对农村天然气取暖按照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补贴到户,根据实际用气量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
2.电代煤供暖。(1)建设补贴。市级财政对电采暖设备购置、安装及电表以内管线改造费用按照30%(不超过2000元/户)安排奖补资金,县级财政按照改造费用30%(不超过500元/户)进行奖补,各乡镇街道财政暂按500元/户进行奖补,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2)运行补贴。对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用户,根据实际用电量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
3.集中供暖。(1)建设补贴。新增实施区域集中供热的清洁取暖工程项目,市级财政按照20元/平方米且不高于1500元/户安排奖补资金。(2)运行补贴。执行集中供热相关价格政策。
4.地热供暖。(1)建设补贴。参照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方式进行补贴,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地热应用情况进一步调整。(2)运行补贴。执行发改委相关优惠电价政策。
5.生物质供暖。(1)建设补贴。市级财政按照400元/户安排奖补资金,县级财政按500元/户进行奖补,各乡镇街道财政暂按500元/户进行奖补,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2)运行补贴。对取暖用生物质燃料每吨补贴600元,根据实际用量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发放补贴时需核实相应票据。
原文链接: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津县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利政办字〔202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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