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规范和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5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67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鲁政发〔2016〕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2021年4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等作出新的规定,要求省级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我们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
在认真学习财政部、教育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我们会同省教育厅研究起草了《管理办法》(初稿)。为确保办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又征求了部分市县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管理办法》。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17条,大体可分为四部分。一是总则部分,主要包括《管理办法》设立的依据、定义、遵循原则等。二是资金支持重点和分配使用,主要包括资金支持方向、资金申报流程、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等。三是资金绩效管理和使用监督,主要包括资金绩效评价、资金监督管理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追究等。四是附则部分,主要包括要求各地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实施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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