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建设现代农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山东省建设现代农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鲁发〔2021〕1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现代农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的部署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印发了《山东省建设现代农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拟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评定结果为导向,以政策激励为手段,支持农业基础好、产业体系优、生产体系强、经营体系活的现代农业强县主动作为、率先发展,引领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评定指标和测评方法。选取能够体现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和水平的10项数据指标和1项“一票否决”指标进行评审认定。数据指标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产量及生产稳定度、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生产绿色发展综合指数、省级及以上园区数量,以及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数量。“一票否决”事项为,近三年发生重大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农业突发环境事件或重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农村稳定问题、统计数据不实问题的,一律不纳入评选范围。

(二)实施范围和期限。各市每年可推荐不多于3个所辖县(市、区)参与当年现代农业强县评选,不含城镇化率超过85%的市辖区。每年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按照各市推荐县(市、区)上述指标的实现程度和改善程度进行综合评审,择优认定10个现代农业强县。2021—2023年为现代农业强县实施期,2022—2024年压茬进行评审认定并给予政策集成激励支持。

(三)激励政策。一是专项资金奖励。省财政对现代农业强县每个给予1亿元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及相关设施装备建设。二是重点项目倾斜。省级及以上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项目,优先向现代农业强县倾斜,着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财金融合支持。省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再贷款再贴现等财金联动政策优先向现代农业强县倾斜,为现代农业发展引来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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