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成果的通知

各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开展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高新区各企事业单位参与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成果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评选一批大数据典型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推广一批具有创新性、可复制的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年底前,省级评选出100个大数据创新应用标杆单位,200个典型应用场景和200个优秀解决方案,并进行“授牌”和宣传推广。

       二、申报要求

(一)创新应用标杆单位

1.评选范围。山东省内的政务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第三方科研机构。

2.评选原则。标杆单位作为推荐的典型应用场景的主责单位,或能提供较多解决方案的优秀企业。相关单位应具备大数据分析、挖掘和应用服务能力,已开展或参与大数据创新应用场景打造,在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分析服务、业务模式创新、带动行业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典型应用场景

1.评选范围。在山东省内落地的,由政务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第三方科研机构负责牵头打造的应用场景。

2.评选原则。申报的典型应用场景应立足于单位业务主责,针对政府、企业和群众面临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科学决策等方面,以大数据为驱动,数字技术为核心,围绕数据应用打造,凸显实际成效。

应用场景分为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3类。在数字政府方面,重点是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中,依托政务信息化系统产生的应用场景。在数字社会方面,重点是围绕教育、医疗、交通、文化、旅游、电商、物流、金融等服务领域,产生的应用场景。在数字经济方面,重点是数字技术与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各种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应用。

(三)优秀解决方案

1.评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山东省内的企业、社会组织和第三方科研机构提供的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

2.评选原则。申报的优秀解决方案应面向某一类应用场景中的某一具体问题或环节,以数据驱动为核心,通过整合产品和服务,自主研发的一种切实可行且能提高效能的有效解决方案,充分挖掘数据资源价值,应用效果明显,具备复制、推广价值。

注:申报典型应用场景和优秀解决方案,需重点说明建设成效(包括且不限于已提供服务次数、提高服务水平、节省时间或人力、资金成本情况、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以及其它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典型应用场景还需要写明场景的建设现状(包括且不限于场景完成情况、主要支撑系统、使用数据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阶段(2021年11月11日前)

本次评选过程采用线上申报、线上推荐的方式,填报系统网址:http://119.3.189.155:10003/data-fill-ui

注意事项:

为方便高新区大数据主管部门统计各企业报送情况,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报:

1.用户注册要求:请在注册用户名时,在注册页面“昵称”栏,填写“济南高新区XXX公司(单位)”。

2.推送要求:填报完毕后,需要点推送按钮,选择推送的单位为“济南市”即可。不按照上述要求注册和推送的,市大数据局无法审核和统计。各企业(单位)申报数量不作限制。

3.时间和报送要求: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填报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周四)18:00前。请各园区将此通知及附件转发给各企业,企业在系统中填报完成后请填写填报信息统计表(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大数据办公室审核后报市大数据局。

(二)评选阶段(2021年11月30日前)和集中宣传推广阶段(2021年12月份启动)请参照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开展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联系人:赵强

联系电话:88871036

邮箱:gxqbgs@jn.shandong.cn



附件:

附件1: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组织申报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成果评选有关问题解答.pdf

附件3:填报信息统计表.docx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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