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申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位于济南高新区内充换电基础设施:

  1.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项目(以下简称示范小区项目);

  2.面向社会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公共及专用充换电设施。

  二、奖励标准、申报条件

  满足《关于申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中具体要求。

  三、申报材料

  1.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项目申报书;

  2.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项目申报表;

  3.济南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

  4.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备案证明复印件(已备案的提供);

  5.充换电基础设施设备购买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6.企业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扫描成PDF版。

  四、有关要求

  1.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接入市静态交通云平台数据持续推送。对于在申领补贴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企业,限期收回全部补贴、取消其之后三年补贴申请资格,相关信息列入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高新区发改科经部将联合财政部门对申报对象所提供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检验项目实际情况与申报材料是否一致。

  3.请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盖章PDF版)于2021年11月8日10时前,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周超、任敏

  联系方式:88235997

  邮箱:gxqkjjfgb@jn.shandong.cn

  

附件:关于申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doc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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