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极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6个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为扎实推进流程再造各项改革任务,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为主体,进一步精简环节和材料,推进流程再造,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依托省级开发建设的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整合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源,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2020年6月底前,将与企业和群众互动紧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等业务环节迁移至互联网运行,打造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随时随地线上申请、网上查看、现场核验、随到随办的“一网通办”新模式。在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区分不同业务类型实行限时办结。即时办结:不动产查封、解押、地址变更、更名变更、异议等一般登记业务。一日办结:非涉税抵押登记业务(不含需要税务部门联办的业务,不含在建工程抵押);涉及转移、抵押联办但已提前完成缴税的业务。三日内办结:除非公证继承的转移登记及政府统一组织的不动产登记之外的其他业务。“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后,进一步实现以下便民服务:企业和群众网上申请后,需在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核验的业务,现场核验后,实现立等可取;部门信息可支撑现场核验的,只需要线上办理登记业务,实现“零跑腿”。进一步扩大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延伸到银行等服务机构,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直接在服务点办理,无需再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实现“零跑腿”。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推进网上缴税,进一步减少环节。
二、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涉及登记、交易、税费等部门联办所需核验或留存的信息,通过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采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有法律法规规章支持的前置审批或核准手续通过共享取得,相关部门的业务实行并联办理。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不得设置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将发放纳税申报表并辅导纳税人签字确认、辅导纳税人缴税、发放代开的税务发票、发放完税证明等工作委托不动产登记机构代办。2020年6月底,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依法依规、不重不漏”标准,确定材料受理清单和目录,修订申请表单样式。参照《烟台市不动产登记指导性流程图》,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地方流程图,明确即时办、线上办、线下办、全链条办的业务类型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
三、夯实登记数据基础。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材料精简。加强新增登簿信息质量和数据接入、存量数据汇交情况评价工作,加强新增数据质量监控,全面更新存量数据。2020年年底前,完成存量不动产登记历史信息清理整合入库及汇交。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完成与省、部两级数据共享接口的调用,在此基础上与市委编办、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等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根据业务联办和信息共享需求,结合各部门数据库存储层级及所在网络环境等情况,制定数据对接方案和接口规范,确定共享模式、途径;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做好与本级相关部门的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共享,能够从相关部门获取且满足不动产登记存档要求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
四、推进多测合一、联合测绘。2020年年底前出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测验合一”的相关管理规定,同时对不动产首次登记、界址界线发生变化的变更或转移登记等需要开展不动产权籍测绘的,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将供地时土地勘测定界与不动产登记(土地)权籍调查成果进行关联;将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和不动产测绘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生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包括土地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有关部门要加强成果审核。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多次提交对同一标的物的测绘成果。探索设立统一的不动产测绘综合服务窗口,涉及不动产界址变化的,可先从不动产测绘综合服务窗口提取权籍基本信息,完成测绘工作后进行测绘成果落宗,为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提供基础数据,避免重复测绘。(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
五、建设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关联省级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推进不动产电子证照库的应用;协调相关部门,对市级层面归集存储的自然人身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收信息、公证信息、司法判决书、婚姻登记、涉及人员单位的名称、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等,提供市级共享服务,支撑“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系统向政务外网迁移工作,联通市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同级部门共享信息,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系统接入省级“一网通办”平台,满足企业和群众线上申请登记的需求。2020年6月底,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实现申请人在任何地方、任意时间都可通过省“一网通办”平台申请不动产登记、上传登记申请资料、完成网上税费缴纳、选择证书领取模式,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的不动产登记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
六、保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全力支持配合,切实发挥部门合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工作扎实开展,提升企业和群众的便利度、快捷度和满意度,全力打造“提交资料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不动产登记办事环境,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企业和群众享受到国家“一次办好”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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