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烟自然资规字〔2021〕104号)

 

各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已印发。为深入推进我市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我市登记财产营商环境,各区市应在省厅流程图的基础上,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细化的登记流程图,并在登记大厅或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予以公开。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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