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东政办字〔2021〕72号),现将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机制,做到不合格的不上市、不进户、不上桌,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66号),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从“产”“管”两个方面发力,按照体现最严要求、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全程管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门协同的原则,构建起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推动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三、出台过程
今年8月份,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我市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形成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分别征求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卫生健康委等11个部门单位的意见。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了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以东政办字〔2021〕72号文件印发执行。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四个部分,提出了23条具体举措。
第一部分是聚焦突出问题,加强源头监管,共5条,包括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管控;严把种养环节用药安全,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着重夯实食用农产品质量本质安全。
第二部分是严控关键环节,加强过程监管,共8条,包括强化畜禽屠宰环节监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强收购运输贮存环节安全监管,严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和网络交易食品监管,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严格进出口食品监管等,体现了全覆盖、全方位保障食品安全要求。
第三部分是完善监管机制,严控风险隐患,共6条,包括强化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开展专项整治,推进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信息通报和反馈制度,强化执法行刑衔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等,着重增强全市食品安全管控能力。
第四部分是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共4条,包括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考评指导等,着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原文链接:http://www.dongying.gov.cnhttp://www.dongying.gov.cn/art/2021/10/21/art_184932_17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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