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若干措施》(枣政办发〔2021〕1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市委陈平书记在6月25日召开的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6月29日,陈平书记又在《新华社山东高管信息》(第21期)刊发的经验材料上作出批示。为贯彻落实陈平书记批示精神,市工信局在充分借鉴临朐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我市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九条措施。
二、决策依据及起草过程
7月份,市工信局有关负责同志赴潍坊市临朐县考察学习“建立抵押物‘价值重置’机制,突破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经验。随后,市工信局充分借鉴临朐的先进经验和市政协《关于借鉴临朐经验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情况专报内容,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若干措施》(初稿)。8月份,邵士官副市长邀请市政协相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若干措施》进行会商研究。会后,市工信局对《若干措施》进行修改完善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9月,通过市委改革办将《若干措施》(修改稿)呈报市委深改委组成领导征求意见,陈平书记又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作出明确指示,“政策要尽量具体清晰,文字要简练明了”。市工信局再次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就措施内容的专业性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形成了《若干措施》。10月13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若干措施》文件。
三、主要内容/重要举措
(一)提升土地价值和优化融资服务,有效破解抵押难。科学合理调整土地价值,优先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两种方式对工业用地进行评估,将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评估价格确定为35万元/亩,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设定价值区间,供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及企业参考使用,保证土地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鼓励银行根据企业资产实际,将省级以上高新区、开发区以及6大先进制造业的抵质押率提高到60%,且在资产价值超出担保金额的合理比例范围内为企业办理顺位抵押融资。着力破解抵押要素制约,用好《关于继续执行<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71号)政策,持续推动化解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帮助民营企业取得更多的不动产权证等有效抵押物。
(二)健全完善风险补偿和担保体系,有效破解担保难。通过增加各类风险补偿金规模,建立政府、银行、担保共同合作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面向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和处置不良资产时产生的税费实行风险补偿。加快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体系,积极开展绿碳贷、信用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多种融资方式。
(三)创新多元融资渠道,有效破解信贷难。推行供应链融资,通过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实行专项授信额度管理。建立投贷联动机制,创新“小股权+大债权”的投融资模式,跳出传统银企合作关系,通过“小股权”纽带连接银行和企业成为“一家人”,打造安全稳定可持续的资金链,用小股权撬动大债权。加大对民营企业股改扶持力度,推动优质民营企业通过上市发行股票直接融资。培育做强基金产业,搭建各类“资本+项目”对接平台,鼓励基金公司对民营企业开展风险投资。
(四)加大考核奖补力度,有效破解落地难。一是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融资工作开展成效进行考核,对当年民营企业贷款额增加10亿元以上的,进行加分。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开展风投的基金公司,由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财政按实缴税款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奖补;符合条件的上市挂牌企业,市财政最高补助1000万元。
四、涉及范围
适用对象:注册地在枣庄市的民营企业
五、执行标准
原有政策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六、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首席解读顾问:刘玉娟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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