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市政府印发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枣庄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枣政发〔2021〕1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中提出,产业是主战场,工业是主阵地,金融是大后方,要求金融系统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和加快培育“6+3”现代产业体系作出应有贡献。在筹备2021中国(枣庄)资本赋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大会期间,陈平书记指出我市至今没有支持金融业发展的系统性政策,要求参考相关先进地市做法,制定全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二、决策依据及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成立意见起草工作组。5月19日至22日,由市政府副市长左文同志带队赴昆山、苏州、上海进行考察,学习先进地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综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市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形成了我市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意见,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9月,孙起生常务副市长、左文副市长分别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对《意见》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10月,《意见》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目的
进一步加大对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完善我市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服务业集聚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四、主要内容
《意见》由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打造涵盖银行、证券、投资、保险、信托、融资租赁等门类齐全、功能互补、特色明显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立支持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机制和模式,支持各成长阶段企业融资发展。到“十四五”末,全市社会融资规模达到330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实现150亿元。
第二部分,打造金融聚集高地。围绕支持引进金融机构、支持新设法人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发展壮大、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展壮大、支持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完善补助政策,促进金融资源聚集,壮大金融产业规模。
第三部分,推动资本市场“枣庄板块”加速崛起。通过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多途径上市、健全上市绿色通道、加大直接融资,推动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良性循环。
第四部分,完善金融综合服务体系。通过优化融资担保体系和应急转贷体系,开展“信易担”试点、搭建金融服务平台、促进中介服务产业发展等措施推动全市金融服务提档升级。
第五部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围绕增加各类风险补偿金规模、促进金融人才引进培育、持续防范金融风险,全面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第六部分,附则。确定了《意见》的施行日期和奖补资金来源。
五、涉及范围
《意见》主要适用对象为枣庄辖内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发行债券企业、股权类投资机构、金融服务中介机构。
六、执行标准
《意见》自2021年10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有政策与《意见》规定不一致的,以《意见》为准。《意见》与其他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意见》涉及的各项补助奖励,除单独注明由市财政补助奖励外,均由市本级与相关企业纳税所在区(市)按5∶5分担。
七、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印发枣庄市规范涉企政策性补贴发放专项整治暨财政奖补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室字〔2021〕30号)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意见》中的涉企财政奖补事项,分项制定政策措施操作流程并报财政局录入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企业将通过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申报奖补资金。
八、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首席解读顾问:王绍文、于保超
政策咨询电话:0632-8059189;0632-805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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