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推动新发展阶段全州“三农”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出台本意见。
一、起草背景
2021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全州“三农”工作意义重大。习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彭清华书记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稳农业”工作思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推动新发展阶段全省“三农”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成鸣书记在州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州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在新征程上抓“三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现实紧迫性,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州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民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意见 》(中发〔2021〕1号)、《省委 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意见》(川委发〔2021〕1号)精神和近期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的指示要求,由州委农办(州农牧农村局)牵头起草了我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即:今年州委一号文件)。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七部分31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奋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包括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分类帮扶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衔接。
第三部分,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主要包括稳定提高粮食产量、扎实推进“菜篮子”建设、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强化种业和科技支撑。
第四部分,着力提高农业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主要包括推动“六大片区”现代农业产业带建设、加快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第五部分,启动实施“圣洁甘孜·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主要包括强化乡村规划编制、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乡风文明建设。
第六部分,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主要包括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完善人才振兴机制、健全投入保障机制。
第七部分,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包括强化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健全乡村振兴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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