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相关文件解读

   

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条例》草案的起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拟定而成。一是严格遵照《立法法》“立法应当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原则,按照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限和程序有序进行。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本着与上位法不抵触、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围绕凉山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亟需通过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予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为导向进行立法。三是牢牢抓住宪法、法律赋予少数民族地区享有的立法权优势,在与上位法不抵触的同时,作出变通规定,把国家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作了原则性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让凉山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法可依,切实维护好我州全面的森林草原决策管理和实施程序。四是对我州多年来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反复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总结提炼,同时借鉴其他省市已成熟的地方立法经验,上升为法律条文解决本地的立法工作难题。五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力求制定的《条例》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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