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问:该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推进我区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关于印发〈打造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的函》《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山东省工商联关于印发〈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4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78 号)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区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问: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用 3 年左右时间,在全区镇街、相关企事业单位打造一批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每年在全区推荐一至两家工作基础好、制度机制全、办案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参评全市、全省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人社部“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三、问: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推荐范围有哪些?

答:(一)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三)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五)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六)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社会组织;(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类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四、问: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标准有哪些?

答:(一)制度机制全。调解品牌工作室应统一规范名称,悬挂调解标识,做到“六规范、五上墙”。制定告知引导、调解登记、调解处理、督促履行、回访反馈、档案管理、统计报告、工作考评、调解员管理、业务学习等工作制度,建立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处等机制。(二)专业程度高。配备专职调解员或有比较稳定的兼职调解员队伍,并积极吸纳法学专家、律师和法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力量充实兼职调解员队伍。调解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行为规范(试行)》等法律政策开展调解工作,注重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调解组织的年度调解成功率达到 65%以上。(三)服务能力强。制定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接待、咨询、受理、调解等各个工作环节,使用规范业务术语和统一调解文书。落实调解建议、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调裁审衔接制度,积极做好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委托调解等工作。推进“互联网+调解”,推广使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四)基础保障好。调解组织要落实调解工作经费,设置专门的接待场所和调解室,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办案办公设施设备,落实“以案定补”等促进调解员开展工作的激励保障措施。提高信息化水平,建立电子工作台帐,加强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的信息互联互通,推动调解协议仲裁审查、司法确认的网上流转,做好网上调解与后续工作的衔接。(五)须有调解品牌工作室。可以是以个人姓名命名设立的调解品牌工作室,也可以是以特有名称命名设立的调解品牌工作室。专职调解员需由 3 年以上调解仲裁相关工作经历,有较高的调解成功率,曾成功化解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或者直接参与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没有出现因调解不力或者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激化情况。调解品牌工作室依法、公正、高效开展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在接待、咨询、受理、调解、送达、反馈等环节,实行标准化、程序化管理,受案当面引导告知调解案件的相关程序、法律后果及救济途径,办案有统一规范的调解工作相关文书,结案有专人归档管理的整套案卷资料,不得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

五、问: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意义是什么?

此项工作通过活动引领、典型引路、示范带动,进一步夯实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基础,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同时,持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节工作效能,最大限度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相关文件: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莱芜区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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