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贵明代表:
您在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建议》(第067号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深入调查,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特别关心和大力支持!您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考虑并加以采纳。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2013年,成立了达州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住建、规划、国土、财政、发改委及达川区、通川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棚改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棚户区改造的任务下达、宣传引导、督查考核及棚改日常工作。各地、部门成立了相应的棚户区改造领导机构。
二、制定棚改实施方案
一是修订了棚改规划。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编制《达州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2013—2017年规划》的基础上,于2014年12月修订完善了《达州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2013—2020年规划》。二是出台了相关政策。2014年2月出台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4〕2号),对棚改的实施原则、组织形式、政策措施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其它市(县)参照制定相应政策实施文件。三是积极推进各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跟踪督促项目业主做好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成立领导班子、制定拆迁补偿方案等并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市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政策扶持上给予了大力指导,特别在棚户区规划定点、土地供应、申贷融资等方面给予重点关注。近期,我局牵头对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的城中村、棚户区加强摸排,弄清底数,掌握第一手材料,为下一步的申贷与融资等工作打好基础。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对已纳入地方政府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项目,可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障和税费优惠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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