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绪瑶代表:
您在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缓解中心城区控建区域农房建设刚性需求的建议》(第071号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深入调查,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特别关心和大力支持!您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考虑并加以采纳。
一、农房规划建设手续暂停办理的情况
2009年以来,根据市政府领导在我局《关于通川区西外镇、莲花湖管委会、北外镇农房集中规划点选址情况的请示》上关于“D级危房”、“避险搬迁户”控制在原房面积前提下予以实施的批示精神,通川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秦巴物流园区规划范围内农房建设管理的通告》,要求“只对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原址改建和地质滑坡、离湖较近、离公路较远交通不方便的迁建才予以审批,新建的一律不予审批”,按照2006年11月12日第27期《会议纪要》、2008年7月3日第8期《会议纪要》、2010年5月6日第2期《会议纪要》精神,从2011年6月起,已停止对通川区西外镇、北外镇、莲花湖管委会、朝阳办事处范围内的农房规划建设手续的审批。2012年1月12日,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达州市中心城区及城乡结合部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专项整治的通告》(达市府办[2012]1号),明确规定了停止审批,一律冻结,至今未解冻。至此,我们全面停止了对上述区域内的农房规划建设手续的审批。
二、中心城区规控区农房的现状
通川区北外镇、西外镇、莲花湖管委会、朝阳办事处的村民住房,大多修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土木、砖混结构为主且已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据调查统计,上述区域内农房需要改建的有1174户(C级385户,D级765户,其它24户)。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及下步打算
一是制定并反复修改《达州市中心城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自2013年9月以来,我们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对《达州市中心城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4次修改、上报,由于城市控规覆盖范围的限制以及管理体制等问题,至今没有出台。二是积极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自2013年12月以来,不断有村民来我局了解农房建设手续办理事宜,想修建已破损的房屋,但由于没有出台《达州市中心城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没有合适的解决办法。我们就积极做好农户的宣传解释工作并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主动作为,积极配合。一是积极争取市政府尽快出台《达州市中心城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解决群众合理建房需求;二是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达州市中心城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意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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